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标准:在货币补偿上,参照国务院确定的地价标准,按地块数量及土地的界限,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公室统一核定。当前,土地补偿标准以实际出让(或分割)价格而定,在同区域一般实行统一补偿标准。
2、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企业依法享受房屋拆迁补助费,由公安部按国务院安置拆迁补助费标准统一核定,由国土资源部门将拆迁补助费按被拆迁人实际拆迁里面发放。
3、固定资产补偿:房屋拆迁企业在拆迁中损失的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向被拆迁人补偿,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核定。
4、生产物种补偿:若有特定生产物种,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当前生产工艺定价标准核定,有能力补偿的拆迁企业将以货币的方式向被拆迁人补偿。
5、工资、其他补偿:拆迁企业有权解除与被拆迁人的劳动关系,按照经济性赔偿的方式向
被拆迁人补偿,拆迁企业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前为被拆迁人支付报酬,以抵补其赠与失去安置工作所遭受的损失。
6、非货币补偿:另外,拆迁企业还应当提供非货币补偿,如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创业或移民等。
拆迁补偿7、其他有偿补偿事项: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付出,拆迁企业应按地方具体调整标准支付拆迁补偿,包括拆迁补助金、异地安置费用补贴,货物运费及拆迁临时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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