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
单位:元/m2建筑面积 
区域等级
最低补偿单价
价格补贴系数
黄浦区
2004年上半年度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本规定自200411日起施行(2003123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淮海东路人民路新开河路以北、至苏州河南岸地区
5900/m2
20%
B
陆家浜路以北至区域A以南地区
5150/m2
20%
C
区域B以南地区
5100/m2
20%
卢湾区
本规定自2004323日起施行(2004323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徐家汇路、肇家浜路以北
7550/m2
/
徐家汇路、肇家浜路以南
6105/m2
/
徐汇区
200451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标准。
A
华山路以东、肇家浜路以北
7600/m2
/
B
华山路以西、肇家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北
5400/m2
/
C
凯旋路以西、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南、龙华港以北、沪闵路西北
4400/m2
/
D
龙华港以南、沪闵路东南、淀浦河以北
3700/m2
/
E
淀浦河以南
2800/m2
/
拆迁补偿静安区
本规定自200445日起施行(200445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南
7700/m2
/
B
长宁路(江苏路-万航渡路)、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南、北京西路、愚园路以北
6300/m2
/
C
康定路(万航渡路-武宁南路)、昌平路(武宁南路-西苏州路)以北
5700/m2
/
普陀区
本标准适用于2004年上半年度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
A
长寿街道、长风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中山北路以南地区)
5330/m2
/
B
长风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宜川街道(除中山北路以南地区)、曹杨街道、石泉街道、甘泉街道
4800/m2
/
C
真如镇、长征镇
4160/m2
/
D
桃浦镇
3240/m2
/
闸北区
2004510日起施行,2004510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沿铁路、虬江路、宝山路以南至苏州河以北
5130/m2
/
B
A区域以北至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南
4600/m2
/
C
中山北路内环线以北至走马塘以南
4320/m2
/
D
走马塘以北至闸北、宝山区交界处
3980/m2
/
虹口区
200461日起施行,20046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A
东至大连路、秦皇岛路至黄浦江边,北至周家嘴路、向北折入溧阳路、四平路、曲阳路、向西折入大连西路,西至东江湾路、宝山路、沿虹口、闸北区界线至苏州河边,南沿黄浦江、苏州河
5953/m2
25%
B
区域A以外、内环线以南
5309/m2
25%
C
内环线以北
4452/m2
25%
杨浦区
本规定自200448日起施行(200448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3A
宁国路、黄兴路以西、中山北二路以南
4750/m2
25%
3B
隆昌路以西、松花江路以南、宁国路、黄兴路以东
4500/m2
25%
4A
邯郸路、翔殷路以南、营口路以西、中山北二路、松花江路以北
4700/m2
25%
4B
除上述外的杨浦区其他区域
4200/m2
25%
浦东新区
本通知从200451日起执行,200451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标准。
A
塘桥新路、浦建路、杨高南路、源深路、黄浦江东岸
5700/m2
20%
B
内环线以内、三A区域外的三级地段及花木镇
5100/m2
20%
C
除三A、三B区域外的三级地段
4700/m2
20%
A
济阳路、环南一大道、杨高南路、川杨河、罗山路、杨高北路、赵家沟及三级地段界线
4300/m2
20%
B
除四A区域外的四级地段
3200/m2
20%
四级地段外、内外环线间、黄浦江、环南一大道、新区界线
2050/m2
20%
五级地段外区域
1800/m2
20%
宝山区
本调整内容自2004430日起执行,2004430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标准。
友谊、海滨、吴淞、淞南、高境、泗塘、通河、庙行、大场(原祁连除外)
3500/m2
30%
月浦(原盛桥除外)、杨行、大场(原祁连)、顾村
2800/m2
30%
月浦(原盛桥)、罗店
2300/m2
30%
罗泾
2250/m2
30%
长兴、横沙
2000/m2
30%
闵行区
本规定自2004517日起施行(2004517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虹桥镇、梅陇镇(春申塘以北)、龙柏街道(外环线以内)、古美街道
3590/m2
25%
七宝镇、龙柏街道(外环线以外)、莘庄镇
3290/m2
25%
江川街道、梅陇镇(春申塘以南)、颛桥镇
2690/m2
25%
吴泾镇、华漕镇(吴漕路以东、沪青平高速公路以北、横泾港以西)
2450/m2
25%
马桥镇、华漕镇(吴漕路以西)、浦江镇
1950/m2
25%
南汇区
本规定自200441日起施行(200441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惠南镇
1800/m2
40%
周浦镇
1900/m2
40%
新场镇
1600/m2
20%
大团镇
1450/m2
20%
嘉定区
本规定自200431日起施行(200431日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仍适用原规定)
嘉定中心城区(包括嘉定镇、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和嘉定工业区(南区))
1955/m2
25%
南翔镇建成区
1553/m2
25%
安亭镇建成区
1553/m2
30%
真新新村街道地区
2300/m2
25%
江桥镇建成区
1955/m2
25%
黄渡镇和马陆镇建成区
1208/m2
30%
嘉定工业区(北区)
947/m2
25%
其他各镇建成区
863/m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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