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五大优惠政策
重庆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五⼤优惠政策
危旧房改造的拆迁补偿优惠政策成为被拆迁⼈最关⼼的问题。重庆市建委相关负责⼈表⽰,按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危旧房拆迁补偿安置⼯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7号),危旧房改造的拆迁补偿优惠政策主要有5⼤优惠政策。拆迁补偿
1、关键词:奖励
货币安置每户奖1万—3万元
据了解,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给予1万-3万元的⼀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具体地段标准由主城各区制定。
⾮住房(如商铺、店⾯)按房屋评估价格的5%以内的标准给予⼀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住房⼀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按标准计算不⾜2万元的产权户按2万元给予补偿。市建委⼈⼠表⽰,同⼀产权内既有住房也有⾮住房的,按就⾼不就低的原则,合并给予⼀次奖励,不能分别奖励两次。
2、关键词:公摊
公摊系数不低于15%
市建委⼈⼠表⽰,在危旧房改造拆迁中,被拆迁住房建筑⾯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积,被拆迁住房建筑⾯积公摊系数⾼于15%的,按实际⾯积计算房屋补偿。
如果实⾏产权调换安置,安置住房公摊系数超过15%的,其超过部分所对应的公摊⾯积由拆迁⼈承担购房费⽤,在15%以内的按实计算。
3、关键词:⾯积
低收⼊住房困难家庭⼈均15平⽅⽶
据介绍,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低收⼊住房困难家庭(需审查公⽰),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家庭⼈⼝在2⼈及以下,住房建筑⾯积不⾜30平⽅⽶,在拆迁安置时,由拆迁⼈按建筑⾯积30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家庭⼈⼝在3⼈及以上,住房建筑⾯积不⾜45平⽅⽶,在拆迁补偿安置时,由拆迁⼈按建筑⾯积45平⽅⽶给予等值货币或实物补偿安置。
4、关键词:教育
异地安置两地学校任选
对危旧房拆迁异地安置户关⼼的⼦⼥教育问题,本次也作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安置户可在迁出地和迁⼊地任选学校就读。
市建委⼈⼠表⽰,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学,拆迁之时可⼀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办法⼊学,或在迁⼊户籍所在地教育⾏政部门划⽚招⽣的就近学校⼊学,凡区教育⾏政部门安排接收的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费。
5、关键词:低保
低保户⼀年不⽤审核
据介绍,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因居住地发⽣变化造成⼈户分离的,在拆迁安置完成⼀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迁⼊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活保障⾦,⼀年后,按规定向迁⼊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迁⼊地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纳⼊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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