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1
林彪,原名林祚大,字阳春,号毓蓉;曾用名育容、育荣、尤勇、李进。军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在井冈山时期先后任营长、团长、军长、军团长等职。参加了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等职,指挥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等重大战役。解放后历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防部长、中央军委副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组成反党集团,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
军事奇才
1907年12月5日,林彪[1]生于湖北黄冈林家大湾一户地主家庭。9岁入私塾,13岁起就读于林育南、恽代英等在黄冈八斗湾创办的浚新学校。15岁转入武昌共进中学。少年时期沉稳内向,善动脑筋。随着“五四运动”的发生和各种进步思潮的兴起,林彪逐步接受了新的思想。他于1923年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当时只有16岁,曾被共青团武昌地委指定为共进中学团支部书记。十八岁时南下广州,入黄埔军校学习军事,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北阀战争开始后,林彪奉命参战,北伐军打到武汉后,他被派到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七十三团任排长。大革命失败之后,林彪选择了革命道路,参加了南昌起义。
南昌起义的队伍在南下途中失败,队伍多被打散。随后,林彪参加了湘南武装起义,并随着武装起义的队伍上了井冈山,成为中央苏区的开创者之一。
1925年“五卅”反帝运动中,积极投身学生运动,发起成立“共进图书社”,组织同学阅读进步书刊,并在陈潭秋等指导下创办“共进月刊”。后被湖北学生联合会推选为出席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学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同年秋于共进中学毕业后返回林家大湾,父母要他就近谋一个教师职业,以便关照家庭生活。但他说服父母,决心弃教从戎。后经当地中共组织批准南下广州,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编在步兵科第2团第2营第3连,同时改名为林彪。在黄埔军校由共青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3连中共支部书记。
1926年11月,从第四期毕业后,由广州北上武汉,分配在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五师第七十三团任见习排长、排长,曾随部参加北伐战争中讨伐孙传劳和进军河南的战斗。随部队参加了南昌起义和湘南起义。
1927年4月,随第25师73团(由叶挺独立团改编)参加武汉国民政府举行的第二次北伐,历经上蔡、临颍等战役战斗。7月随部移驻九江。8月2日由、周士第直接率领参加南昌起义。起义后任73
共和国十大元帅团3营7连连长。同年10月起义军在广东潮(州)汕(头)地区失败后,随朱德、陈毅转战闽、粤、赣、湘边地区。
1928年1月,参加湘南起义,改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师1营2连连长。同年4月随湘南起义军到达井冈山,先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28团营长、团长,参加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反“进剿”、反“会剿”斗争。
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林彪初任工农红军第四军的营长、团长,因指挥作战有方,提升很快,1929年1月,随红四军主力下井冈山,转战赣南、闽西,3月任红4军第1纵队纵队长(亦称司令员)。期间,支持继续担任红4军前委书记。林彪在残酷的斗争环境中其思想也发生过动摇。年底在给的新年贺信中提出“红旗能打多久”的问题,对革命的前途持悲观态度。为此专门写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批评这种思想。尽管发生过动摇,但他还是在高级指挥员的位置上把武装斗争坚持了下来。
1930年6月,任红1军团第4军军长,时年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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