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考生须知
1.考生须知
1、2018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计划招生8000名,各有关招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参加全省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平均分60分,分数加权与《统一高考分数线》加权采用同等方式,其招生标准、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由各有关招生学校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2、考生须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填报个人基本情况、文化活动特长等内容。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禁止虚报、篡改、隐瞒。报考的高级中等学校依据正确报名申请、准确填报的考生信息,确定入学资格,形成考生派位、学校录取资格初筛名单。
3、参加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招生学校向考试中心或自治区高中招生办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供举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企图利用与考试隔离的方式逃避相应的纪律处理,将追究其考核、录取资格。
4、考生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名地、现所在地中应选择一地
报名参加。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限01、02)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将考生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篡改、隐瞒报名信息,或未完成高中课程全部学习,报名不得参加考试;一经确认报名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再允许更换或更正。
6、报名费必须通过银行直接转帐缴纳,缴费以成功缴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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