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场地综合驾驶、场内道路驾驶评分标准
(一)、场地综合驾驶
一、竞赛线路: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附件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线路示意图如下。
二、竞赛时限:小车(90秒) 大车(180秒)
三、该项目满分:100分
四、操作程序
1、参赛选手上车前须向裁判员报告,同意后方可上车;
2、上车后由裁判员下达竞赛“开始”口令并开始计时;
3、完成规定操作程序或中途出现不得分情况时,计时结束;
4、按停车程序拉紧驻车制动器,挂空档下车;
5、向裁判员报告考试完毕并在竞赛成绩单上签名确认。
五、操作要求
1、车辆从起点线倒入乙库
2、车辆在乙库采用二进二倒进入甲库
3、车辆在甲库经乙库前行至库外左侧
4、车辆从库外左侧倒入甲库停正
六、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此项目不得分(扣100分):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无故停车、二次起步;
6、长时间使用离合器半联动
7、中途熄火;
8、将头手伸出车窗外探视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时,此项目累计扣分:
1、原地转动方向盘,每次扣5分;
2、竞赛全过程时限不得超过:小车(90秒)、大车(180秒),每超过1秒扣1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
3、在完成操作程序后,车辆停甲库标准是:车尾距底线30厘米,车身右侧距边线30厘米。车辆测量标准是:测量底线是以车尾中心点为基准,每误差1厘米扣1分,不足1厘米算1厘米,累计计算。测量边线是以前后轴中心向上延伸的车身右侧为基准 (测量的前后尺寸相加除以2为边线尺寸),,每误差1厘米扣1分,不足1厘米算1厘米,累计计算。
(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一、竞赛线路: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附件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线路示意图如下。
二、竞赛时限:不限
三、该项目满分:100分坡道起步
四、操作程序
1、参赛选手上车前须向裁判员报告,同意后方可上车;
2、上车后由裁判员下达竞赛“开始”口令并开始计时;
3、完成规定操作程序或中途出现不得分情况时,计时结束;
4、按停车程序拉紧驻车制动器,挂空档下车;
5、向裁判员报告考试完毕并在竞赛成绩单上签名确认。
五、操作要求
1、距坡道20米平路起步上坡;
2、在大于1.5倍车长的定点桩杆处平稳停车;
3、经裁判测量停车尺寸后,再坡道起步,前行3米停车。
六、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此项目不得分(扣100分):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中途无故停车、二次起步;
3、中途熄火;
4、坡道起步时,车辆后溜大于30厘米以上;
4、将头手伸出车窗外探视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时,此项目累计扣分:
1、上坡定点停车时,车辆停车位置标准:汽车前保险杠定于桩杆线上,车身右侧距路边缘线30厘米。车辆测量标准是:车辆前保险杠中心位置与与定点桩杆线,每差1厘米扣2分,不足1厘米算1厘米。测量边线是以前后轴中心向上延伸的车身右侧为基准 (测量的前后尺寸相加除以2为边线尺寸),,每误差1厘米扣1分,不足1厘米算1厘米,累计计算。
2、坡道起步时车辆后溜小于30厘米、每次扣10分;
(三)、侧方停车
一、竞赛线路: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号令)附件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 线路示意图如下。
二、竞赛时限:小车(20秒) 大车(40秒)
三、该项目满分:100分
四、操作程序
1、参赛选手上车前须向裁判员报告,同意后方可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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