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罪当处死。如果所犯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在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即当时不是非杀不可的。
  死缓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简称,是具有中国特的死刑制度。那么,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死缓有哪些后果?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缓期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 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死缓有哪些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 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 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 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核准,执行死刑。
  三、死缓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综合以上介绍,我们知道对于死缓的适用,必须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即上文中介绍到的罪当处死,但又不是需要立即执行死刑。对于死缓,在判刑的同时还可以同时宣告限制减刑,这样处罚就显得更重一些。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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