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假释执行通知书(宣告假释用) -法律文书
()刑执字第号
罪犯已经本院裁定减刑,请按下表执行。
┌──────┬───┬────┬───┬────┬───────┐
│姓名││ 性别││罪名││
┬──────┬───┬────┬───┬────┬───────┬
│原判主刑││┬──────┬───────┬─────┬───────────┬
│││ 起刑日期│年月日│
│此次变动│┬─────┬───────────┬
│││ 刑满日期│年月日│
┬──────┬───────┬─────┬───────────┬
│原判附加刑││┬──────┬─────────────────────────┬
│此次变动││┬──────┬─────────────────────────┬
│执行根据│本院()刑执字第号刑事裁定书│┬──────┬─────────────────────────┬
│备考││┬──────┬─────────────────────────┬
│附件:本院刑事裁定书份。│
│││签发人经办人││││(院印)│
│年月日│└────────────────────────────────┘
此联入卷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5-2
人民法院
减刑执行通知书
()刑执字第号
罪犯已经本院裁定减刑,请按下表执行。
┌──────┬───┬────┬───┬────┬───────┐
缓期执行│姓名││ 性别││罪名││
┬──────┬───┬────┬───┬────┬───────┬
│原判主刑││┬──────┬───────┬─────┬───────────┬
│││ 起刑日期│年月日│
│此次变动│┬─────┬───────────┬
│││ 刑满日期│年月日│
┬──────┬───────┬─────┬───────────┬
│原判附加刑││┬──────┬─────────────────────────┬
│此次变动││┬──────┬─────────────────────────┬
│执行根据│本院()刑执字第号刑事裁定书│┬──────┬─────────────────────────┬
│备考││└──────┬─────────────────────────┘
附件:本院刑事裁定书份。
(院印)
年月日
此联交执行机关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5-3
人民法院
减刑执行通知书
()刑执字第号
罪犯
你原判的刑罚,已经本院裁定减刑。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原判主刑:│
┬───────┬─────┬────────────┬
│此次变动:│ 起刑日期│年月日│
│┬─────┬────────────┬
││ 刑满日期│年月日│
┬───────┬─────┬────────────┬
│原判附加刑:│
┬──────────────────────────┬
│此次变动:│
└──────────────────────────┘
(院印)
年月日
此联交给罪犯本人收执
样式145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交付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时使用。
二、本样式第一、二联的抬头,填写罪犯执行机关的全称。
三、主刑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填写“起刑日期”和“刑满日
期”两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四、附加刑只填剥夺政治权利及其改动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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