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学 复习重点
监狱法学 监狱法学是以监狱法和监狱行刑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监狱法 是调整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监狱 指国家基于刑罚目的而设置的对于判处死缓、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的机构和场所罪犯 是指在监狱中服刑的死缓犯、有期徒刑犯、无期徒刑犯监狱人民警察 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监狱管理人员罪犯权利 是指罪犯依法享有的实现某种愿望或利益的可能性罪犯义务 是指罪犯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刑罚执行 是指监狱依照法律规定的执行范围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收监 又称收押 是指监狱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依照法律定程序予以收监关押的活动。罪犯申诉是指罪犯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 向司法机关提出撤销或变更原判刑罚的请求。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因其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 而依法将其放在监外执行刑罚的制度。减刑 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 由于服刑罪犯具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而依法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 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后 确有悔改 不致再危害社会 司法机关依法将其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释放对罪犯依法解除监禁状态 恢复其人身自由的执法活动直接管理原则是指监狱干警深入罪犯生活、学习、劳动现场
亲自组织、指导、监督和控制罪犯从事各种活动 不允许利用犯人管理犯人。禁闭室 是我国监狱为处罚严重违犯监规纪律的罪犯或防范有逃跑、行凶、破坏等现实危险型罪犯而设置的单独拘禁处所。狱内侦查是监狱运用公开和秘密手段防范和打击在押罪犯的有犯罪活动的一项专门工作教育改造 是指我国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强制实施的旨在使罪犯心理和行为得到矫正和重塑的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活动。罪犯劳动亦称监狱作业是指罪犯在监狱机关的组织和监督下从事改造自然并使自身受到改造的活动。狱政管理是指监狱对罪犯实施监管和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内管缓期执行又称内看守指在监区警戒线以内 由监狱干警对罪犯进行的直接的监督管理活动。三道防线 外警、内管、众联防
罪犯考核是监狱及其干警对罪犯的改造表现所进行的考察和评定。监所检察又称监所监督 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
监狱法学的对象 答 三个方面1、监狱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2、监狱的行刑实践 即监狱法的实际运用3、有关监狱和监狱行刑的学说和理论。
我国监狱法与剥削阶级监狱法的区别
1、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 剥削阶级的监狱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 我国监狱法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 2、反映的阶级意志 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剥削阶级的监狱法反映剥削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我国监狱法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众的意志和利益 3、是什么性质的工具不同 剥削阶级监狱法是少数剥削者镇压广大人民众的暴力工具 而我国监狱法是惩罚和改造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
我国监狱法的几种表现形式1宪法2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4地方性法规、规章5法律解释6、国际条约
监狱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1、监狱是法律关系一方的当然主体2、监狱和罪犯双方地位的不对等性
3、罪犯权利的局限性4主体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人民法院如何协助监狱做好罪犯改造工作
1、及时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公安机关并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2、及时处理罪
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3、及时处理监狱提请处理的案件4、对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的建议应当及时作出裁定5、对罪犯进行认罪服法教育 配合监狱教育改造罪犯。
我国监狱和剥削阶级监狱的区别
1、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 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监狱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 我国监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 2、反映的阶级意志、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 剥削阶级监狱是反映剥削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 而我国监狱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众的意志和利益 3、是什么性质的工具不同 剥削阶级监狱是少数剥削者镇压广大人民众的暴力工具 而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监狱人民警察的组成 答 1、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2、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领导和管教人员以及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生产技术管理、生活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3、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关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通常称为监狱干警。
监狱人民警察的任务答 1、执行刑罚 2、管理监狱 3、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4、组织罪犯参加生产劳动。监狱人民警察的义务答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于职守 3、秉公执法 4、严守纪律 5、清正廉洁
罪犯的法律地位较之普通公民具有什么特点
1、权利内容的不完整型 2、权利行使的局限性3、权利义务的特定性 4、义务的刑事强制性
刑罚执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1、收押罪犯 2、对罪犯实施监管 3、强制罪犯进行生产劳动 4、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5、对罪犯进行考核奖惩 6、刑满释放。收监的程序是什么 答 1、公安机关依法按时将罪犯送交监狱 2、认真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 3、对罪犯进行检查 4、进行入监登记 5 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
监狱拒绝收押的条件是什么 答 1、法律文书不全 监狱有权拒绝收押。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2、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女性罪犯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监狱有权拒绝收押
减刑与改判的区别 答 1、两者适用的前提不同 减刑是因罪犯确有悔改立功表现 改判是原判有错误 2、两者对原判的态度不同 减刑是在肯定原判的前提下将原判刑罚适当减少 改判是撤销原判 重新判决 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 减刑是原判刑罚越减越轻 改判可以比原判轻 可以比原判重 还可无罪释放。
减刑的程序答1、申报必须是监狱申报2、批准 有期为当地中级法院 无期为当地高级法院。
假释撤销的条件是答1、在假释考验期间又犯新罪2、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漏罪 3、在假释考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有关假释犯的监督管理的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使用武器的条件是什么 答 1、罪犯聚众骚乱、的 2、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3、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 正在行凶或者破坏 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4、劫夺罪犯的 5、罪犯抢夺武器的。
罪犯劳动与一般社会劳动的区别 答 1、罪犯劳动是自由刑执行的基本内容之一 社会劳动不存在自由刑执行的问题 2、劳动的目的不同 组织罪犯劳动的目的是为了改造罪犯 而社会劳动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标 主要是为了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3、劳动的主体不同 罪犯劳
动的主体是被判处自由的罪犯 而社会劳动的主体是社会上普通的公民 4、劳动的组织者不同 罪犯劳动的组织者是监狱机关 而社会劳动的组织者是公私企业或者公民个人。
罪犯劳动的原则 1、有利于改造罪犯的原则 2、劳动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发展生产的原则 4、根据罪犯特点合理组织劳动的原则。监所检察的内容包括哪两个方面 答 1、对刑事判决的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2、对监狱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论述监狱工作的方针
监狱工作方针是指监狱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我国监狱工作方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先后有过四种提法1“三个为了”方针:为了改造这些犯人 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 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犯人吃闲饭。2“两结合”方针 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3“改造第一 生产第二”方针 它的基本精神是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要始终坚持改造与生产相结合 把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放在第一位 努力在改造人上下功夫。劳动生产作为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手段 应当服从或服务于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 要置于第二位。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
论述教育改造和社会普通教育的区别
答 1、教育的主体不同 社会上的普通教育 其主体是各类学校和文化教育机关 教育改造的主体则是监狱等刑罚执行机构 2、教育的对象不同 普通教育的受教育者是社会上的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其他民众 而教育改造的对象仅限于在监狱等监禁场所服刑的罪犯 3、教育的目的不同 普通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人才 教育改造的目的则是改造人、造就人 4、教育的侧重点不同 普通教育的侧重点在于传授知识和培养技能 而教育改造的侧重点在于罪犯思想的转化和品行的矫正 5、教育的形式不同 首先 社会上的普通教育在受教育者自觉自愿的状况下进行的 而教育改造则是监狱在惩罚管制的条件下对罪犯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教育 其次 普通教育一般是循序渐进的常规教育 采取固定的组织形式和教学环节进行 而教育改造的实施形式则具有多样性 。此外 普通教育一般有固定的教育年限 受学制限制 而教育改造则主要受罪犯的刑期限制 没有固定的教育年限。
论述罪犯劳动的作用 罪犯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途径和手段 在我国监狱工作占有重要的位置 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1、改造罪犯思想2、矫正罪犯恶习 使其养成良好习惯3、有益于罪犯的身心健康4、可以使罪犯学到一技之长 5、能够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
论述奖惩的条件(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论述教育改造的依据和条件有哪些?
1教育改造的必要性:教育改造是实现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2教育改造的可能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依据。唯物史观的依据。教育改造的生理学依据。
分类制度在狱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1)分类制度是监管改造罪犯的有效方法。(2)分类制度是决定罪犯处遇的前提条件。(3)分类制度是狱内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
行刑权的特定性有哪些1是行刑权只能根据审判机关所作的有罪刑内容的判决或者裁定实施,没有判决或者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均不发生行刑问题;2是行刑权只能由刑罚执行
机关或者国家指定的专门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和个人,均不发生行使行刑权的问题。3在刑罚权的四个组成部分中,制刑权是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的基础和前提,是最根本的权力。
试述教育改造的内容
1思想教育A、法制教育要对罪犯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进行法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现行主要法律的教育认罪服法教育B、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教育人生观教育。C、形势、政策和前途教育。
2文化教育扫盲教育、初级教育、初级中等教育、专业教育
3职业技术教育1意义A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B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促使罪犯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C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监狱生产的发展。
2内容工业技术教育农业技术教育综合性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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