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最新整理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内容制作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内容制作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标题。写明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如“**监狱”“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
2、文书编号。由年度、机关代字和文书序号组成,如“(年度)*监管字第*号”。
3、死缓罪犯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写明死缓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原判罪名、原判法院、判决时间、判决书文号以及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交付执行的时间与执行场所等。
(二)正文
以“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抗拒改造情节恶劣,并经查证属实。具体事实如下:”开头,引出对具体事实的叙述和对建议执行死刑的理由的阐述。
1、具体事实。这是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的重点部分。叙述时必须实事求是,证据一定要确实、充分。应紧紧扣住“故意犯罪”这一法定条件,把故意犯罪的时间、地点、情节、经过、后果及造成的恶劣影响等要素如实地叙述清楚,做到有根有据,让事实说话,切忌感情用事、以偏概全。
2、提请执行死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首先对上述具体事实进行概括和集中,阐明抗拒改造情节恶劣的事实根据,重点写明依法必须执行死刑的理由。然后,援引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作为法律依据,“建议对罪犯***执行死刑,特提请依法裁定。”
(三)尾部
应写明“此致”、“**高级人民法院”、制作机关名称、发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此外,附件中应注明罪犯劳改档案的卷数、页数以及证据材料的页数等。
四、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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