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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报管证明
篇一:档案保管证明
档案保管证明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兹证明毕业生(身份证号码) (性别)(档案号): 自年月 日至今档案在我处保管。
如手续齐全,我单位同意其档案调离。特此证明。
兹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内容均真实有效。申请期间如个人及单位信息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告知。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损失由本人和开具证明单位承担。
档案保管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备注:1、档案不能自带。档案保管机构可以是原毕业学校、聘用单位、专业人事代理机构、劳动服务机构等。
2、开具证明单位可以使用中心提供的模板,也可以使用自用模板,但内容必须包含上述信息。
篇二:关于留学生办理档案手续的问题
关于留学生办理档案手续的问题
随着我国与海外关系的友好发展,很多毕业生都选择出国求学,不光在学识上有所增补,还能开阔自身眼界。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自费留学生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存案是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今天我们汇总了相关办理常识,供大家参考: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何时成立?
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答:(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人员;
(2)自费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的在校 高中 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3、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1)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接转中共党员组织关系;
(4)办理生育服务证;
(5)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服务。
4、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与存放在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相比,有什么优势和特?答: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是留学人员这一特定体,具备并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和鲜明的服务特,主要体现在: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①办理自费手续(中心所属“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公司”是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管理局批准的首家留学中介机构,可以帮助自费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
②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存档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
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什么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他们办理学成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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