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论⽂范⽂3篇
所得税会计论⽂提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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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绪论
(⼀) 绪论: 依法诚信纳税与全⾯建设⼩康社会的⽬标息息相关。全⾯建设⼩康社会是党的⼗六⼤提出的宏伟奋⽃⽬标。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段。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之于民”,与⼈民的⽣活息息相关,税收⼯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康社会的实现进程。依法诚信纳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依法诚信纳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来规范、约束税务机关以及纳税⼈的涉税⾏为,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活中的⽣动体现。我国的税收种类⼤致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个⼈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地使⽤税、耕地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增值税、投资⽅向调节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占国家税收的很⼤⽐例,在此仅探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第⼆章:本论
(⼀)我国有关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基本现状
(⼆)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三) 计税依据概述
(四)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
(五) 税率概述
(六) 记税⽅法
(1)查账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 税收筹划概述
(⼋) 合理避税的⽅法
内容摘要:
(⼀) 我国有关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基本现状: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新的《企业所得税暂⾏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些国家对⼩企业采⽤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 企业所得税概述
内容:企业所得税是对各类内资企业和组织的⽣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种税。现⾏的企业所得税是1993年12⽉13⽇由国务院《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条例》,从1994年1⽉1⽇起实⾏的。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从事物质⽣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转让资产收益、特许权使⽤费和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为中国境内实⾏独⽴经济核算的各类内资企业或组织。具体包括国有、集体
、私营、股份制、联营企业和其他组织。
(三) 计税依据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每⼀纳税年度内的收⼊总额减除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税⾦和损失等项⽬后的余额。
(四)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应缴纳的税额。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虽然同样是反映征税的客体,但两者
要解决的问题不相同。征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计税依据则是确定了征税对象之后,解决如何计量的向题。有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是有些税种则不⼀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再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计税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定的常年应税产量。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类型,从价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然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该项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重量、体积、⾯积等)计算。
下列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1.资本性⽀出。
2.⽆形资产受让、开发⽀出。
3.违法经营的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滞纳⾦、和罚⾦。
5.⾃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各类捐赠超过扣除标准的部分。
7.各种⾮⼴告性质的赞助⽀出。
8.与取得收⼊⽆关的其他各项⽀出。
(五) 税率概述
税率:企业所得税实⾏33%的⽐例税率。同时,对⼩型企业实⾏⼆档优惠税率。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18%; 3万元⾄10万元的,税率为27%; 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
(六) 记税⽅法
计税⽅法: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式。
1、查账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所得税都应当在分⽉(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总额-准予扣除项⽬⾦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2、核定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定额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定的标准、程序和⽅法,直接核定纳税⼈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按规定进⾏申报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税收筹划是纳税⼈充分利⽤现⾏税收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政策的不完善、不健全,通过对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法的合理安排,达到合法享受税收优惠,避免因对税收政策的不解或误解⽽产⽣的税收陷阱,降低公司税负,减少税收⽀出,增加⾃⾝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化的⼀种税收筹划⾏为。即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纳税⼈存在着多种纳税⽅案可供选择时,选择最低的税收负担来处理财务、经营和交易事项。税收筹划是⼀种有别于偷税、漏税、逃税等⾮法⼿段的⼀种合法的理财⾏为。
(七) 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最经典的表述,来⾃于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在1935年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公”⼀案所作的声明:“任何⼀个⼈都有权安排⾃⼰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之后,这⼀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综观国外诸多对税收筹划
的观点,都指出税收筹划是纳税⼈所进⾏的减轻税收负担的节税⾏为。尽管表述众多形式各异,但基本意义却是⼀致的,即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合法的的策划和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实现税后利润最⼤化的⽬的
(⼋) 合理避税的⽅法
所谓的税收筹划也就是合理避税,既然是合理避税,我想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不能违反税法,这⾥的不违反不单指国家颁布的税法,还包括各项税法解释,税务总局的问题答复等等; 避税⼀定要建⽴在对税法熟知的基础上,合理避税是要把会计准则和税法相结合,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达到不多交纳税款.
怎么把企业所交税合理的降下来,有如下⽅法可供参考:
1—合理加⼤成本,降低所得税,可以预提的费⽤应该进⾏预提。
2—对设备采取快速折旧法来降低当期所得。
3—采⽤“分灶吃饭”的⽅法,把业务分散,原来⼀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2-3个公司做,这样既可以增加成本摊消,⼜可以降低企业所得:⽐如你现在公司做⼀年30万利,需要交9万9的所得税,如果分成3个公司做,⼀年利每个公司就是10万的利,那么所得税3个公司⼀共是8万1,⽽其实因为成本渠道的增加,3个公司年利也不会做到30万了,很多成本已经重复摊消和预提了,其节约下来的税就不仅仅是
近2万的税了。
4—采⽤“⾼税区往低税区”⾛的⽅式:各个特区和开发区在税率⽅⾯国家都有优惠政策,把公司总部就转设到这些地⽅,⽐如深圳的企业所得税才15%。公司的⼯⼚和分公司的⼀切业务总核算就算到公司总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了。把企业结算做到:⾼所得税向低所得税地⽅⾛;搞了税赋率的地区向没有搞税赋率的地区⾛。
5—采⽤“把⼯⼚和公司注册到⾹港”的办法,⾹港是个⾃由港,是个低税区,⼀般企业的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也特别低和少。
6—借⽤“⾼新技术”的名义,享受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有2免3减,还有3免8减的。把其他业务和产品套进这个⾥⾯来做—
搭“顺风车”。
7—借⽤“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务优惠政策。
8—使⽤下岗⼯⼈和残疾⼈,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
9—和学校的校办⼯⼚联合,校办⼯⼚在税务⽅⾯国家是有特别优惠政策的。
这些做法是在企业具体运转中可以采⽤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业避税⽅法。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新的《企业所得税暂⾏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些国家对⼩企业采⽤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做到合理避税。
参考⽂献:《⾦融经济》2006年22期-期刊,2008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财务管理》........
结束语:本⼈查阅了⼤量的电⼦资料,借鉴了很多导师的思想,得出以上论⽂提纲,由于本⼈能⼒浅薄,提纲有很多不⾜,望⽼师体谅,并指点出不⾜之处,本⼈再加以改进。谢谢。
2011年03⽉24⽇
攥写⼈: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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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论⽂精修:《浅析企业所得税制度与会计确认基础》
--> 会计论⽂精修:《浅析企业所得税制度与会计确认基础》
【摘要】本⽂对现⾏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的权责发⽣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运⽤进⾏了梳理,对企业所得税制度在不同情况下适⽤不同会计确认基础的原因进⾏分析,并对企业所得税制度采⽤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处理与协调提出建议,以期对税法和会计采⽤会计确认基础时的协调与处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制度;会计确认基础;权责发⽣制;收付实现制
会计确认基础是指会计核算过程中,确认收⼊、费⽤等会计要素实现时间的标准和原则。在会计实务中,会计确认基础通常包括权责发⽣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在权责发⽣制下,凡属于本期的收⼊,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和费⽤;不属于当期的收⼊和费⽤,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和费⽤。收付实现制是指收⼊、费⽤的确认以现⾦的实际收到或⽀付为标准。权责发⽣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会计确认基础的体系中,是相对应的关系。现⾏企业所得税制度中,会计专
业毕业论⽂范⽂借鉴和采⽤了会计确认基础的概念,权责发⽣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有所体现。
⼀、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的权责发⽣制
现⾏企业所得税制度中,运⽤权责发⽣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跨年度⼯程收⼊按照完⼯百分⽐法计算收⼊。企业受托加⼯制造⼤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进度或者完成的⼯作量确认收⼊的实现。2.资本性⽀出分期折旧或摊销。企业发⽣的⽀出应当区分收益性⽀出和资本性⽀出。收益性⽀出在发⽣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当期直接扣除。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形资产摊销、⽣产性⽣物资产折旧、资本化借款费⽤摊销。3. 租赁费⽤摊销。企业根据⽣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固定资产⽀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法扣除:以经营租赁⽅式租⼊固定资产发⽣的租赁费⽀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式租⼊固定资产发⽣的租赁费⽀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4. 长期待摊费⽤分期摊销。作为长期待摊费⽤的⽀出,⾃⽀出发⽣⽉份的次⽉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 年。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付实现制
现⾏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中,运⽤权责发⽣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利息收⼊。对于企业将资⾦
提供他⼈使⽤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占⽤本企业资⾦取得的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应付利息的⽇期确认收⼊的实现。2. 租⾦收⼊。对于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权取得的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应付租⾦的⽇期确认收⼊的实现。3. 特许权使⽤费收⼊。对于企业提供专利权、⾮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权取得的收⼊,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应付特许权使⽤费的⽇期确认收⼊的实现。4. 接受捐赠收⼊,对于企业接受的来⾃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期确认收⼊的实现。5. 以分期收款⽅式销售货物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期确认收⼊的实现。6. 采取产品分成⽅式取得的收⼊。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期确认收⼊的实现,其收⼊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7.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于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取得的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三、企业所得税制度采⽤多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原因分析
⾸先,权责发⽣制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确认的基础。根据2007年12⽉6⽇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制为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之所以主要采⽤权责发⽣制,主要是考虑到:⼀是权责发⽣制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的权利和义务。有些款项虽然尚未收到,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够的把握能够确认计量相关资产和收⼊的取得。
⼆是有些款项虽然尚未⽀付,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明确的理由必须确认计量相关负债和费⽤的发⽣。此时,权责发⽣制更能真实反映企业已确定的潜在权利和义务,从会计的⾓度,更加符合配⽐原则,毕业论⽂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满⾜财务报告使⽤者的需要。从税法的⾓度,更能够减少⼈为调控款项收付、操纵纳税义务的发⽣,堵塞纳税漏洞。其次,在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允许运⽤收付实现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权责发⽣制原则的同时,也
规定“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为特殊情况下运⽤收付实现制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之所以在采⽤权责发⽣制的同时,还作出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要考虑到纳税⼈履⾏和承担纳税义务的实际能⼒。在会计上⼀以贯之的权责发⽣制,在企业所得税征收中可能要适当结合实际加以调整,因为前者以核算为终点,⽽后者在完成会计核算后还要以纳税为终点。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现⾏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对于纳税⼈不具有现实纳税能⼒的合理情形,即使在会计上按照权责发⽣制确认为所得,在税法上也可能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不确认为当期的应税所得。
四、企业所得税制度采⽤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处理与协调
税收和会计处理应当在各⾃的框架下处理会计确认基础不⼀致的问题。主要是对于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下采⽤收付实现制的收⼊、费⽤,在会计中往往是按照权责发⽣制处理的。此时,税法上确认的收⼊和费⽤,与会计上的确认时间会发⽣不⼀致。这时,企业应当依法将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会计确认基础作出恰当的协调。在税务处理⽅⾯,根据《企业
--> 所得税法》第⼆⼗⼀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不⼀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的规定,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在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会计专业毕业论⽂则第18号——所得税》的要求,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账⾯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和,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差,确定每⼀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对于上述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规定,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的⾦额。
参考⽂献:
[1] 国家税务总局 . 企业所得税管理⼯作规范 [m].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2] 李俊梅 . 最新企业所得税使⽤问答 [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3] 葛家澍,刘峰 . 会计理论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4] 李若⼭,郭牧 . 会计准则与假设和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盾与对策 [j]. 武汉:财会⽉刊(会计版),1998(5).
[5] 张庆利.会计确认基础之发展趋势[j].武汉:财会⽉刊(综合版),2006(3).
[4] 许晓泽 . 会计确认理论之沿⾰ [j]. 太原:会计之友,2008(3)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论⽂
财政部2005年8⽉12⽇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准则”),与企业⽬前适⽤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规定》([94]财会字第25号)及1995年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者以下简称“旧准则”)相⽐,存在较⼤的差异。笔者将在对其⽐较的基础上,剖析新准则隐含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建议。
新旧准则的⽐较
新准则主要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进⾏了规范,与旧准则相⽐,会计重⼼由原来的以损益表为重⼼转向了以资产负债表为重⼼,从⽽使新准则中计税差异、会计处理⽅法等发⽣了变化。
1.计税差异的不同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额不⼀致。新准则引⼊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如:流动资产中包括账⾯价值为100元的应收账款,相关的收⼊已包括在应税利润中,对此项应收账款不需要再纳税,该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价值100元,⼆者的暂时性差异为0.再如:流动负债中包括账⾯价值为100元的预收利息收,由于税法规定相关的利息收⼊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征税,该预收利息收⼊的计税基础是0,⼆者的暂时性差异为100.
旧准则以损益表为会计重⼼,计税差异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和费⽤的确认与计量在⼝径上和时间上的不⼀致,将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根据税法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区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产⽣于当期,以后各期不作转回处理,如企业发⽣的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和公益救济性捐赠等;时间性差异发⽣于某⼀时期,但以后⼀期或若⼲期可以转回,如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告费等。
资产负债表公式2.所得税会计处理⽅法的不同
新准则要求企业采⽤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要求所得税进⾏跨会计期间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企业⾸先根据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确定的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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