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新旅游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学习心得
自20XX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确定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来,全国各地从事旅游业的人员都掀起了学习旅游法的热潮,伴随着炎热的夏日,我也加入了这个潮流中。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颇多,现在我把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了解新旅游法的指导思想
这次的旅游新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制定目标非常明确,也使我们的旅游市场能够根据法律为依托,使旅游业更加明确、合法化来维持市场秩序,使旅游在人民的生活中带着享受的心情来进行消费。
二、建立奖惩、公平的旅游机制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这样对我们的旅游市场有极高的竞争力,对于有贡献的旅游公司、个人都实行奖惩的统一制度,使从事旅游行业的人更加敬业。同时良好的公平竞争制度使旅游经营者更加诚信,他们有义务为旅游者做出很好的服务。
三、旅游者的地位与权力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样就大大提高旅游者的地位,使他们有自主安排的权力,同时平等的买卖交易更深得民心。
四、旅行社与导游的服务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这
样就摆脱了我们出现的零团费、填坑团,使旅游市场更加合法,导游也不会出现上下两难的场景。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涠洲岛旅游景点此外、新的旅游法对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更加的明确,使旅游者在旅游中的服务更加的完善。不管是我们在以后的旅行或者是服务中,我们都要通过正常的程序来保护我们自己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使我们得到一个公平、诚信的待遇。
这次的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驾着这叶扁舟于旅行之上,给更多的旅行者带上幸福的旅行,和我一起畅游人间仙境,在仙境中随波荡漾,享受人间天堂。
篇二:学习旅游法心得
学习《旅游法》的心得体会
各位同志,大家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XX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我镇早于今年X月份就开始小规模在内部组织班子领导成员进行了学习,同时旅游区有关部门和各涉旅游的住岛酒店员工、农(渔)家乐经营者分别进行《旅游法》的自学活动。在对《旅游法》的自学活动期间,通过对《旅游法》的通读,并对其中的条款以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了分类,使我对《旅游法》的各项条款有了更深的印象。下面谈谈自己的四点体会:
第一,《旅游法》系统全面
一、涉及的法律主体全面。本法对旅游中所涉及的政府部门、涉游企业、旅游者等有所提及,明确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本法第二章从旅游者开始,就对旅游中涉及的对象进行了精确地描述,第三章对在规划和促进中政府部门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说明,第四、第五章又对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二、保护对象全面。本法不仅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涉及旅游的正当经营行为和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公正。按照《关于加快XX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主要任务之一,即提高XX旅游行业监管水平,《旅游法》系统全面,合理兼顾各
方利益,使各方都有法可依,对我镇旅游业综合服务水平具有不可估
量的指导意义。
第二,《旅游法》针对性强。本法中多条款项清理解答了人民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比如第四十一条中对导游从业素质进行了针对性规范、第四十三、四十四条明确规范了景区门票价格问题、第四十九条要求经营者应为旅游者提供旅游相应享有的服务,这促使我镇从事“农(渔)家乐”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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