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末利润的结转
1.本年利润的结转
(1)本期收入类账户的结转
期末将收入类的各个账户,准确登陆。并结出相应的余额(结账前余额/a)
此类账户有“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结出的余额为贷方余额,当“投资收益”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为贷方时,也视同收入类账户。
将各类收入账户的贷方余额从他的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
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a 1
其他业务收入 a 2
营业外收入 a 3
投资收益 a 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a 5
贷:本年利润 (a=(a1+a2+a3+a4+a5))
上述结转后,各类收入账户余额为0
(2)本期费用类账户的结转
期末将费用类的各个账户准确登帐,并结出相应的余额(结账前余额/b)
此类账户有“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结出的余额为借方余额。当“投资损益”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为借方时,也视同费用类账户。
将各类费用账户的借方余额,从他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
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b(b1+b2+..........+b10)
贷:主营业务成本 b1
其他业务成本 b2
营业外支出 b3
销售费用 b4
管理费用 b5
财务费用 b6
营业税金及附加 b7
资产减值损失 b8
投资收益 b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b10
上述结转后各类费用账户余额为0
二.计提应缴纳所得税
1.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不缴纳所得税,此时“本年利润”余额在借方,为利润总额,表示亏损,也就是净利润。
2.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应缴纳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
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25%(15%)】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整项目
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将所得税费用从他的贷方转出到“本年利润”借方
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结转后,余额通常为 0 ,此时“本年利润”账户余额在贷方。 为净利润。表示盈利。
特殊说明:如果,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本期盈利的情况下,可弥补 以前年度的亏损。
弥补后,按余额缴纳所得税,弥补期限为5年。
3.本年利润的结转
期末,将“本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表示截止到本期的累计额。
(1)如果“利润分配”账户的期初(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弥补后,尚未弥补的亏损累计数。
(2)如果“利润分配”账户的期初(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以前年度的盈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
特殊说明 本年利润结转:“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其方向(余额)是不完全一致的。
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有四种情况,分别为
借方/借方 贷方/ 贷方 借方/贷方 贷方/借方
2.“本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
(1)“本年利润”账户结账前的余额在贷方,将其从借方转入“利润分配”贷方
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
(2)“本年利润”账户结账前的余额在借方,将其从贷方转入“利润分配”借方
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贷:本年利润
(3)完成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为 0
4.利润分配
从“本年利润”结转至当期“利润分配”后,加上期初余额,即为 可供分配利润。
1.对可供分配利润的分配,分两种情况:
(1)对于本期盈利的分配,包括两项内容
第一,提取盈余公积,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第二,向投资者分红,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应付股票股利
贷:应付股利——应付现金股利
股 本
(2)对于本期亏损的分配,可以有两项。
第1.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特殊说明:对于本期亏损,企业还以用将来的利润,在将来弥补本期的亏损
第2.在亏损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分红,按有关规定,不超过市场净值的6%,通常为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应付现金股利
2.完成上述分配后的最终结账
期末,分配后,应将“利润分配”的其他明细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中,结转后,其他明细余额为0
“未分配利润”明细的余额与“利润分配”的余额方向一致。
(1)盈利情况的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应付股票股利
(2)亏损情况下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