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和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事关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完善,对于国家发展全局意义十分重大。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今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前进方向。如何发挥长三角区域各级人大联动协同作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更好展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智慧,是需要各级人大认真研究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长三角区域各级人大联动协同取得的初步成效早在2014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沪苏浙皖人大常委会座谈会制度》,2018年,在杭州签署了《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协议》,形成了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机制、秘书长沟通协商机制、地方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等。法制、社会、财经、代表联络、环资城建、民宗侨外等有关委员会也相继建立协作机制,就长三角地区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开展立法、监督协同,推动执行层面协作不断深化。
2018年11月,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近两年来,长三角各级人大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作用,在助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谋创新、求实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9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以“长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为主题的视察调研活动,今年还将继续深入开展代表联合视察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宁滁两地部分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围绕江北轨道交通建设、干线公路互联互通情况开展联合视察。长三角生态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的“青吴嘉”三地人大选择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情况开展联动监督,为畅通三地交通连接助力。
长三角城市二是促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早在2013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将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了各自的五年立法规划,并在此后制定或修订的条例中,设专章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作出规定,这一实践开创了我国区域立法协同的先河。2018年9月,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2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联合视察,2019年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今年还将同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三是共同打造优良营商环境。2019年,围绕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面优
关于长三角区域人大
联动协同的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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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202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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