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件“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分析了我国暖通空调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多次征求了国内各有关单位以及业内专家的意见,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10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冷热源,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暖通空调规范编制组(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名单: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建(北京)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丹佛斯(上海)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际高建业有限公司
新疆绿使者空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普来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昆山台佳机电有限公司
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安徽省宁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鸿业同行科技有限公司
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迅杰科技有限公司
妥思空调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目 录
1总则 (1)
2术语 (3)
3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5)
4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11)
4.1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11)
4.2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15)
5供暖 (17)
5.1一般规定 (17)
5.2热负荷 (20)
5.3散热器供暖 (23)
5.4热水辐射供暖 (26)
5.5电加热供暖 (30)
5.6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33)
5.7户式燃气炉供暖 (35)
5.8热空气幕 (35)
5.9供暖管道设计及水力计算 (35)
5.10热水集中供暖分户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40)
6通风 (44)
6.1一般规定 (44)
6.2自然通风 (47)
6.3机械通风 (50)
6.4复合通风 (59)
6.5设备选择与布置 (61)
6.6风管设计 (65)
7空气调节 (69)
7.1一般规定 (69)
7.2空调负荷计算 (73)
7.3空气调节系统 (78)
7.4气流组织 (90)
7.5空气处理 (98)
8空气调节冷热源 (107)
8.1一般规定 (107)
8.2电动压缩式机组 (111)
8.3热泵 (114)
8.4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119)
8.5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121)
8.6冷却水系统 (132)
8.7蓄冷、蓄热 (137)
8.8区域供冷 (140)
8.9燃气冷热电三联供 (142)
8.10制冷机房 (143)
8.11锅炉房、热力站 (145)
9监测与控制 (150)
9.1一般规定 (150)
9.2传感器和执行器 (153)
哈尔滨供暖时间9.3供暖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5)
9.4通风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
9.5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56)
9.6空气调节冷热源和水系统的监测与控制 (160)
10 消声与隔振 (163)
10.1一般规定 (163)
10.2消声与隔声 (164)
10.3隔振 (166)
11 绝热与防腐 (169)
11.1绝热设计 (169)
11.2防腐设计 (170)
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简化方法
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温度
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附录H 空调负荷简化方法计算系数表
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气调节标准制冷量
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凝结水管防凝露厚度
1总则
1.0.1为了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条文说明】1.0.1 规范宗旨。
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是基本建设领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工作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暖通空调系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持续消耗能源,如何通过合理选择系统与优化设计使其能耗降低,对实现我国建筑节能目标和推动绿建筑发展作用巨大。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条文说明】1.0.2 规范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用建筑,其中包括居住建筑,办公建筑、科教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交通邮电建筑、文娱集会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等。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其供暖、通风与空调设计,均应符合本规范各相关规定。
在工业建筑的暖通空调系统设计中,建筑的室外计算气象参数、室内设计参数、太阳辐射照度、冷热负荷计算、管道及风管计算、冷热源选择、空调系统设计、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保温与防腐等相关内容,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本规范相关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设计标准、装备水平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特殊作法或特殊防护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本规范的全部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的设计,一些通用性的条文,应参照执行。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1.0.3 规范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选择要求。
规范从节能、环保、安全、卫生等方面结合了近十年来国内外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设计、科研新成果,对有关设计标准、技术要求、设计方法以及其他政策性较强的技术问题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中,应预留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须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1.0.5 位于地震区或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需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分别采取防震和有效的预防措施。
【条文说明】1.0.5地震区或湿陷性黄土地区设备和管道布置要求。
为了防止和减缓位于地震区或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物由于地震或土壤下沉而造成的破坏和损失,除应在建筑结构等方面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外,布置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分别采取防震或其他有效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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