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假怎么算
职⼯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的职⼯,凡连续⼯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怎么算
(⼀)对于⽼员⼯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条例:所有与⽤⼈单位建⽴的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累计⼯作”时间确定。职⼯在同⼀或不同⽤⼈单位⼯作期间,以及依法、⾏政或国务院规定视同⼯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对于新⼊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单位,且连续⼯作不满12个⽉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作了7年,在今年8⽉1⽇跳到⼄单位⼯作的,那么他今年在⼄单位剩余的“⽇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作时间算,他不⾜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劳动法 年假⼆、不休息怎么⽀付
对于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付三倍⼯资。
(2)员⼯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申请:按照《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但是因本⼈原因且书⾯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付其正常⼯作期间的⼯资收⼊。
(3)单位安排,但员⼯拒休。
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但也只有达到规定条件的劳动者,才能实际享受年假。此时劳动法呢?需要具体区分是属于⽼员⼯,还是新⼊职的员⼯,情况不同当然年假的天数也就不⼀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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