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未休年假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有部分职⼯因⼯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因⼯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付⼯资收⼊外,还要⽀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请看下⽂的介绍。
案情:
⼩李是物业公司的⼀名员⼯,由于⼯作性质的原因⼯作期间经常加班,并且在⼊职之后也没有享受过带薪年假。⼊职两年后,⼩李以索要未休年假⼯资报酬为由将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庭审中,⼩李主张⾃⼰每⽉⼯资2000元,还有加班费1000元,在职期间应该享受五天年假没能享受,要求法院按照⽉⼯资3000元的标准确定他的⽇⼯资标准,并按照300%计算五天。最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没有采纳⼩李的意见,⽽是按照每⽉2000元的⼯资标准确定了⽇⼯资标准,并按照五天⽇⼯资的200%计算得出物业公司应该⽀付的⼯资报酬。
法官说法:
根据《⼯资⽀付暂⾏规定》第⼗⼀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作相同的⼯资收⼊。这也是为什么年休假称为带薪年休假的道理。劳动法 年假
需要说明的是,带薪年休假的300%⼯资报酬和法定假⽇的300%⼯资含义不同。带薪年休假的300%⼯资报酬中已经包含了⽤⼈单位⽀付职⼯正常⼯作期间的⼯资收⼊部分。具体核算的时候,再多给200%的⼯资就可以了。同时,在确定⼯资基数的时候,除了要剔出加班费以外,劳动者的偶然性收⼊,⽐如年终奖、提成⼯资等,也应从中剔出。此外,如果劳动者因个⼈原因书⾯放弃休假申请或者当⽤⼈单位安排劳动者享受年休假,因劳动者个⼈原因未能如期使⽤年休假的,应视作为劳动者放弃,⽆法享受到300%年休假⼯资报酬。当然,带薪年假权利的放弃需要劳动者书⾯申请;但带薪年假权利的享受并不以劳动者书⾯申请为前提。也就是说,⽤⼈单位在诉讼中作出因为劳动者本⼈没有申请享受年假所以⽤⼈单位没有安排年假的抗辩是⽆法成⽴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不能休假的补偿
有部分职⼯因⼯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因⼯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付⼯资收⼊外,还要⽀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安排劳动者⼯作的,⽀付不低于⼯资的300%的⼯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作需要不能安排职⼯休年休假的,经职⼯本⼈同意,可以不安排职⼯休年休假。对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资收⼊的300%⽀付年休假⼯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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