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创10篇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创 10篇
【篇一】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评价目的
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响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立,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评价对象与时间
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
和监视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详细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五章评价指标
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六章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定方法
第十条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展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展。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根底上,对本系教师进展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完毕前进展。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
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详细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方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评定方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根底上进展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展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七章评价结果反响与处理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反响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响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展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详细情况,负责对其进展帮助、催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详细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假设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学评价方法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二】
为充分调动广阔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成绩。特制定本教师教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根本标准(试行)》、《xx省根底教育教研工作根本标准(试行)》和《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立标准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假设干意见》等为指导,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开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
面,既看结果,更重过程,以教师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为依据,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制定本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
1、发挥评估的导向功能;
2、发挥评估的鼓励功能;
3、发挥评估的鉴别功能;
4、发挥评估的促进功能。
三、评估指标与方法
(一)职业道德(10分)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堂、不旷课;不挖苦、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向乱征订、乱收费、乱;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承受家长礼物和宴请。否那么,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项每次扣2分。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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