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考场违纪行为断定及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方法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公务员考试资格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分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 ,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成心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场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完毕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别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别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制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打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平安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成心损坏别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别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背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别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方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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