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考核标准
附件1: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相关疾控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评分表
(2012年版)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
备注
1. 成立领导小组:
行动县区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合作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工作会。
15
成立领导小组:所有报送基本信息的县区,给15分。
2. 宣传活动:
行动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
15
开展宣传活动每次人数不少于100人,至少1次,为开展该项目。
1次,4分;2次,8分;3次,12分;4次及以上,15分。
3.支持性环境建设:
行动县区当年新开展健康(示范)单位、社区、食堂、餐厅等创建至少3个,创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至少1个。
15
开展示范创建至少1个,为开展该项目。
1个,5分;2个,10分;3个及以上,15分;
4. 媒体报道:
行动县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相关主题媒体报道不少于4次。
15
媒体报道至少1次,为开展该项目。
1次,4分;2次,8分;3次,12分;4次及以上,15分。
1.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行动县区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00人或者达到县区总人口数的1‰。
8
统计累计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数量。健康标准
1-9名,1分;10-49名,2分;50-99名,4分;100-149名,6分;150-199名,7分;200名及以上,8分。
2. 无烟环境创建:
行动县区开展无烟医院、无烟校园、无烟单位等各类无烟环境创建不少于3家。
8
无烟环境创建数。
1个,3分;2个,6分;3个及以上,8分。
3. 快乐10分钟
行动县区至少1个学校开展快乐10分钟活动。
8
开展快乐10分钟的学校数至少1个,8分。
4. 健康口腔幸福家庭
县区开展“健康口腔幸福家庭”项目。
8
现场活动和媒体报道统计到口腔健康主题的,视为开展该项目,8分。
5. 营养标签健康教育活动
县区开展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
8
分值合计
100
(1)4个必选项必须全部开展,缺一项即视为未开展,记为考核不达标。
(2)总分达到60分的,为达到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绩效要求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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