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只有新中国可以根除匪患
土匪,在我国的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别称,如响马、胡子、山大王、绿林好汉之类,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个另类职业。在人们的概念中,土匪乃一乌合之众,他们以抢劫、为生,缺乏政治远见,是法律和秩序的破坏者,他们行为放荡不羁,为所欲为,不愿受任何约束,等等。他们活跃在历朝历代的舞台上,在军阀混战、百业调零的日子里反而更加活跃,但新中国建立后,土匪祸乱虽然经过了一个高潮,但是很快就被消灭殆尽,从此作为一个历史名词退出了中国舞台。我个人认为,之所以到了新中国匪患才销声匿迹,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一、土改制度消灭了土匪赖以生存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彻底,地主作为一个阶层被消灭,自给自足的庄园式经济被打破了,“吃大户”、“绑肉票”这些土匪赖以谋生的重要手段失去了目标,长期被地方豪强地主利用豢养的土匪武装失去了接济。广大农民众分得了土地房屋,不再担心生活问题,即使遇到灾年也不用在铤而走险,上山为匪了,不但大大减少了土匪兵源,而且翻身农民纷纷参加农会、民兵等组织,成为消灭敌方匪患的重要力量。
二、新中国的统一压缩了土匪的活动空间。
在封建割据和近代军阀混战的过程中,土匪可以四处流窜,这个省剿匪的声势大了,就到别的省去,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即使实在剿的太急,这些土匪也可以直接投入一派军阀门下,直接摇身一变投身官军,待时机成熟,再拖为匪,比如民国悍匪“老洋人”张大庆,聚匪上万人纵横苏、鲁、皖、豫、陕数省,无恶不作,当时驻守河南的直系军阀靳云鹏亲自率领所部官兵,在飞机、大炮、骑兵的配合下,进行铁桶合围,但并不急于发起总攻,而是派人前往招安以壮大自身实力。经过几天往返磋商,官、匪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老洋人”匪部改编为正式官军两个游击支队12新中国十大悍匪个营,仍在原地驻扎。但到了第二年10月,“老洋人”重操旧业,火烧鹿邑县城,再次为祸一方,之后又数降数叛,难以根除。
三、分而治之的政策分化了土匪的力量。
早在新中国建立以前,在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同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就制定了“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这一政策在剿匪斗争中得到了有效贯彻,起到了分化瓦解敌人和改造土匪的良好效果。使剿匪力量可以集中打击土匪中罪行累累的首恶和骨干分子,对那些由于生活所迫或被土匪武力胁迫上山为匪则给予出
路,其中能够积极检举揭发,有立功表现的还要给予评功受奖,使众多土匪心甘情愿的走出匪巢,向当地政府缴械登记。比如我国湘西地区,由于境内山地起伏,洞穴连绵,又与鄂、渝、黔、桂四省交界,加之土地贫瘠,自然灾害频繁,经济文化落后,自宋以来,匪患未绝,到了民国甚至到了土匪多如牛毛的地步,这些土匪不但为祸百姓,甚至结伙打劫国民党军队的辰溪兵工厂,将库存的近3万条抢掠一空。后来,人民解放军开入湘西,对为祸数百年的湘西土匪开战,到1951年元月15日止,除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土匪外,其余约60000人经集训教育后遣返农村,依靠觉悟好的农民众共同监督劳动,解决好生活问题,使其安心生产,不再为非作歹。经过一段时间的管制,由农会评议,摘掉其“土匪”的帽子,还其农民的本份。
四、一只铁打的剿匪部队是消除匪患的最有力的保证
新中国以前的剿匪活动有些也声势浩大,但往往到最后功亏一篑,除了残余土匪多是百战余生,战力强悍以外,与剿匪官兵故意养匪自肥甚至兵匪一窝有直接关系。新中国剿匪斗争开始以后,不但广泛动员众,加强地方武装和民兵组织,还直接抽调主力野战部队参与剿匪。这些部队久经战火考验,装备上也得到了很好的补充,加上铁的纪律做保证,一
路势如破竹。仅在中南地区,我军就投入46个师的野战部队,在豫、鄂、赣、湘、桂、粤六省对残余匪特武装进行清剿作战。西北军区投入2个兵团、11个军、38个师又1个旅3个团......从1950年至1953年,我人民解放军共消灭匪特武装240万人,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平息了匪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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