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
  关于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些知识供⼤家参考⼀下,⼀起来看看下⾯的内容吧。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时如何确定
有约定从约定,⽆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性质,应依法择⾼计算。对于合同当事⼈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标准的,⼈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民银⾏规定的⾦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
【案情】2011年1⽉15⽇,王某向谢某借款⼈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10个⽉,⽉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项本⾦和利息都未归还分⽂。2013年1⽉1⽇,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100万元的本⾦及从2011年1⽉15⽇起⾄还款⽇⽌的利息,利息按⽉息2.4分计。另,2011年1⽉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
【分歧】本案因借贷双⽅对借款10个⽉后的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故在审理时对逾期利率的确定,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种意见:以银⾏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理由是最⾼院《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问题的意见(试⾏)》第124条规定“借款双⽅因利率约定发⽣争议,如果约定不明,⼜不能证明的,可以⽐照银⾏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高铁票网上怎么买第⼆种意见:与借款期内利率相同计算,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法,借款期限内尚需⽀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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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意见:以原告要求按⽉息2.4分计算,理由是有约定从约定,⽆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性质,应依法择⾼计算。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借款利率不能违背国家相关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然⼈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借贷关系发⽣时,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四倍利率为:4.86%÷12×4=1.62%。即⽉息为1.62分,现原被告双⽅约定利息为⽉息2.4分,超过0.78分,对超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故本案借款期内的利息应确定为⽉息1.62分。(已修改详见《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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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属违约⾦性质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逾期利息相对于逾期借款⽽⾔,逾期借款是指借款⼈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款项的⾏为,依《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其⾏为是违约⾏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式包括返还借款本⾦、⽀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寒食古诗意思
逾期付款是指债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债权⼈款项的⾏为,同逾期借款⼀样是违约⾏为,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的超期罚息。对借款合同来说,逾期借款与逾期付款内容系同⼀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29⽇最⾼⼈民法院在答复⼴东省⾼级⼈民法院《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时,以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答复:“对于合同当事⼈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标准的,⼈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民银⾏规定的⾦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从最⾼⼈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中⽤词也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违约⾦,逾期付款违约⾦已经不再单属利息性质了,更多的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性质,
2003年12⽉10⽇中国⼈民银⾏银发(2003)251号⽂件《中国⼈民银⾏关于⼈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2004年1⽉1⽇起,罚息利率“由现⾏按⽇万分之⼆点⼀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国⼈民银⾏关于逾期还款利息的精神实质亦是使借款⼈逾期还款付出的利息⾼于同期银⾏贷款利息,明显带有处罚性质。
三、原告逾期利率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守株待兔的意思1、按照最⾼⼈民法院法释(1999)年8号、法释(2000)34号和中国⼈民银⾏银发(2003)251号⽂件,确定逾期付款违约⾦计算标准是:“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平上加收30%~50%”。此计算标准也应是本案计算逾期利息的标准。
结合本案来说,原被告借款期内的利息依法应确定为⽉息1.62分,此利息应理解为系原被告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即“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如加收50%,则⽉息可达2.42分,现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按⽉息2.4分⽀付逾期利息,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故应依法予以⽀持。
魔兽世界公会名字2、最⾼⼈民法院法[2011]336号《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六点规定:当事⼈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持。
3、从所有权的⾓度考虑,利息是基于所有权的⼀种法定孳息,⽆论是在约定期间内还是在其之外,
它都是货币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逾期利息是⾮给不可的,即使没有约定(除⾮所有权⼈放弃)。
此外,若将原利率适⽤于逾期过程中,则是将逾期这种违约⾏为的表现视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的⾃然延续,这等于抹去了这种⾏为的违法性,显然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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