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妻子怎样自保
南京名人丈夫⽋债妻⼦怎样⾃保安慰的话
⽋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债务⼈如果不还钱的债权⼈可以起诉债务⼈。在现实⽣活中夫妻⼀⽅往往会瞒着另⼀⽅向银⾏或者其⼈贷款,⽆⼒偿还后另⼀⽅才知道,那么丈夫⽋债妻⼦怎样⾃保?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丈夫⽋债妻⼦怎样⾃保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护士上岗证(⼀)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于两⽅⾯:
“债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能够证明债权⼈与债务⼈明确约定为个⼈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其他规定情形的除外。”
我的一天作文600字初一“当事⼈的离婚协议或者⼈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巳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双⽅主张权利。⼀⽅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民法院的法律⽂书向另⼀⽅主张追偿的,⼈民法院应当⽀持。”
“夫或妻⼀⽅死亡的,⽣存⼀⽅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贷纠纷案中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债务的认定,⾸先应当将《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作为⼀个基本处理原则,即债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同时还有两个因素需考虑:⼀是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是该债务有⽆⽤于夫妻共同⽣活。这两个因素,属于基本原则的例外情形。如果⼀⽅有证据⾜以证明夫妻双⽅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未⽤于夫妻共同⽣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的个⼈债务。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如何认定债务⼈配偶的连带责任,还应从以下⼏个⽅⾯综合考虑:
—⽅借款从事经营活动的。夫妻⼀⽅借款从事经营活动的,除该借款是从亊个体⼯商、农村承包经营活动外,其所担负的债务,都应以⼀⽅是否经对⽅同意,借款⼀⽅所从事的经营收⼈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如夫妻⼀⽅为与朋友合伙开办企业向他⼈借款,若另⼀⽅不知该借款事实,且该合伙企业还未产⽣效益或借款的⼀⽅将企业收⼊他⽤。那么,对该债务就不应确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偿付。
⑴⼀⽅借款是否是为共同⽣活或为履⾏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对于该类借款,⾸先应当了解夫
妻⼀⽅的借款⽬的是什么, “为家庭共同⽣活”有⼏种情况:如购买家庭⽣活必需品(维持⽣计、解决温饱〉、药品或住院费⽤、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商品房等;“为履⾏抚养、赡养义务”应包括:⼀⽅为与⾃⼰有赡养义务关系的⼈的正常⽣活费⽤的借款,如为⼰⽅的⽗母赡养费⽤的借款;为履⾏与⼰⽅袍抚养义务的了⼥正常⽣活、学4所需的借款。⼀⽅的借款是否未经对⽅同意,擅⾃去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童话故事书对该类借款,应当考虑夫妻间不当借款权⼒的⾏使问题,⼀⽅借款未经对⽅同意,将借款⽤于资助与其没奋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以配偶⼀⽅是否同意为前提认定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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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智⼒投资之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借款为上⼤学、店铺或为学某项技艺等。对这种夫妻智⼒投资借款,不能⼀概⽽论,应对进⾏智⼒投资后夫妻⼀⽅或双⽅的收益情况⽽定。⽐如,⼀⽅为另⼀⽅店铺到处筹款,借了⼤量债务,离婚时⼀⽅并未受益,应视为出国⼀⽅的个⼈债务,由出国⽅⾃⼰负责偿还。如果⼀⽅学习专业技术、技艺后,利⽤所学之长赚得的钱⽤于家庭共同⽣活,其债务也应属夫妻共同务。
(⼆)夫妻个⼈债务的范围
“夫妻为共同⽣活或为履⾏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个⼈财产清偿:
①夫妻双⽅约定由个⼈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的的除外;
②⼀⽅未经对⽅同意,擅⾃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③⼀⽅未经对⽅同意,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确未⽤于共同⽣活所负的债务;
④其他应由个⼈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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