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组织 领导 与 宣传 发动 (小王子经典语录10分) | 组织成立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下发工作计划方案 | 3 | 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调度、安排和落实并有效开展工作的,得1分寒假安全公约;党委或政府路由器怎么设置wifi制定下发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计划方案,得2分。 | |
2 | 召开工作动员大会,签定目标责任状、印发政府禁烧通告 | 3 | 召开工作大会,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得2分;印发了政府禁烧通告及有关宣传文件的,得1分。 | ||
3 | 新闻媒体宣传情况 | 4 | 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多方位进行广泛宣传的,得2分;通过秸秆禁烧流动宣传车、张贴禁烧宣传横幅等进行宣传的,得2分。 | ||
公司工商注册流程 4 | 措施 落实 (10分) | 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其它激励奖惩办法及考核办法 | 3 | 制定了本区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关文件政策,得1分;出台其他激励措施和奖惩办法的,得1分;制定考核办法的得1分。 | |
6 | 督查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管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 3 网页保存密码 | 建立督查网络体系,有效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的, 得1分,重点区域无人值守的发现一次扣0.5分;制度及工作网络健全,及时报送信息的,得1分;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并有效运行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得1分,值班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扣0.5分。 | ||
7 | 秸秆焚烧及抛河事件查处情况 | 2 | 发生焚烧秸秆案件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1分;发生秸秆抛河、抛路现象没有及时处理的,一起扣0.5分。 | ||
8 | 堆储点建设情况 | 2 | 所有有剩余秸秆的行政村至少建成2个以上的秸秆集中堆储点。少一个堆储点扣1分。 | ||
9 | 禁烧 效果 (45分) | 国家卫星通报火点数 | 20 | 按环保部网站公布的火点数,经检查核实后每个火点扣5分。 | |
10 | 巡查发现及众举报火点数 | 20 | 市督导或巡查小组现场发现,或接众举报焚烧秸秆并经核实的,一起扣2分。 | 企业家名言 | |
11 | 连片焚烧(面积50亩以上的视为连片,按乡镇计算) | 5 | 查实一起该项不得分 | ||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