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楼装修须知事项
小区住宅楼装修须知事项
一、基本情况
1. 装修申办地点:物业服务中心
2.提供资料:
装修单位需提供以下图纸:
1) 房层原平面图:房屋装修平面图;电气管线平面图及电气系统图;弱电管线平面图及天花图,防水工程施工方案;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单位资质证明复即件,装修单位纳税证明;业主及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图纸不小于 1:100 面积比例,装修单位提供证明均需加盖过公司红章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审批。同时,装修单位负责人与物业公司签署《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注:原则上第一次申请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在业主陪同下到场)。
二、押金与费用
费用的收取请参照《住户手册》的收费公示一览表,装修垃圾清运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装装搬运至园区指定位置,由物业公司统一清理。
备注:敬请各住户妥普保管相关保证金收据原件,如不慎丢失,物业公司极不退还所缴纳费
用。
三、装修期限及时间
1.如因特殊原因,办完装修审批手续后不能按时施工,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可报停,停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应将《装修备案登记证》原件交回物业公司重新办理于续。
2.装修时间:
周一全周五 08:00 -12:00、14:00 -19:00
周六、周日 09:00 - 12:00、14:00 - 18:00(适用于无噪音施工)
中午 12:00一14:00 禁止施工,如需超时加工作,必须向甲方事先提出申请:加班时间内禁
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住户滋扰的工作,如有上述现象出现,甲方有权随时采取措施制止乙方继续施工。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严禁产生噪音、异味等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装修项日。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四、装修注意事项:
1. 准备装修前请各业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收房手续,并取回所有钥匙。
2.准备装修时需由装饰公司准备好上述所需资料并携同业主本人一起到物业服务中心
办理装修申请。在审批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装修管理规定之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审批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本单元的围敲工程,未完成禁止施工
3.涉及拆除墙体和挖掘土方时应提前报至物业服务中心核算面积。
4.审批完成后由物业服务中心通知业主及装修负责人现场缴纳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的激纳由业主和装饰公司自行商定缴纳方》并领取装修备案登记证。施工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工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及一寸彩照两张,用于办理施工出入证(装修备案登记证未下发禁止一切施工)。
5.装修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按婴求配置灭火器。
6.装修开工前必须将物业服务中心下发的《装修备案登记证》张贴于入户门内侧,以备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查看。
7.施工人员出入证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8.装修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在单元内留宿、做饭、酗酒、打麻将及赌博。
9.装修施工单位进场须办理用具设备、包裹或材料登记,若需搬离小区,应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方可搬离园区。
10.禁止改变生活阳台使用功能及封包。露台禁止搭建花栩、伸缩棚等一切影响外观的建筑物,花园分户围墙禁止拆改及改变颜,围栏禁止拆改、加高、改变颜等。
11.禁止拆改影响到外观的所有门窗及拆改可视对讲主机位置。
12.层面来光玻璃、烟道、管道井禁止拆改。
13.为维护小区外立面的整洁、统一,严禁安装防盗网、窗花等设施,如业户确需安装空调机、防盗网、窗花等设施,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安装,有关安装范围和样式必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统一执行,如违反小区安装规定,该业户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重新安装,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该业户自行承担《安装防盗网、窗花等设施必须内置)。
14.装修期限为 90 天,如需延长装修期限,可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装修延期手续,每延期一天收取 10 元的管理费。去除装修异味
15.装修期间所有施工项目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16.在装修完工后提前一周向物业服务中心中请初验,初验合格后 90 日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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