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17
【字 号】密政发〔2020〕45号
【施行日期】2020.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密政发〔202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96次常务会审议,并经第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9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密云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根据北京城市总规对密云的城市定位,建设特文化旅游休闲及创新发展示范区,塑造“山水田园·画境密云”形象,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全域旅游
推动地区发展和富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支持目的
  为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运营理念,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融合政府、社会、金融等资本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支持,吸引高品质文旅企业投资密云,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区域化、组织化发展,引导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现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发展。
  第二条 政策支持范围
  在密云区投资建设运营大型文旅产业项目的企业;对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乡镇(街道、地区)政府、村集体和经营者;提质升级及改造盘活的旅游经营单位;新媒体营销制作人;“密云礼物”设计申报单位;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和特书店经营单位。以上支持均为政策实施后新建项目。
  第三条 支持项目类别
  1.大型文旅产业投资项目;
  2.乡村旅游建设项目;
  3.提质升级及改造盘活景区建设项目;
  4.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
  5.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特书店建设项目。
第二章 政策支持内容
  第四条 对投资建设大型文旅产业项目的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在密云投资建设大型文旅产业项目,在集体建设用地保障、土地价格等方面,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对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竣工并投入运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第五条 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支持
  支持的对象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是指在密云区内从事乡村旅游建设经营的村集体、精品乡村酒店、乡村民宿、乡村旅游特业态及民俗户。
  (一)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支持
  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给予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含),支持年限不超过五年;对同一乡村民宿、精品乡村酒店品牌经营主体下有多个院落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含)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五年。
  鼓励投资人使用自有资金从事乡村民宿、精品乡村酒店的建设运营,每个院落投资在50万元以上。在完成建设运营后,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评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给予30万元额度的三年期财政贴息及担保费支持,同一品牌给予不超过5个(含)院落的奖励支持。
  (二)北京乡村民宿的补贴支持
  乡村民宿是指利用位于农村地区的居民自有住宅或其他合法建筑,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
然景观、生态资源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场所。被评为北京乡村民宿的业主,给予每个院落一次性10万元的补贴,评定完成后两年内正常经营,每年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类旅游知识、技能培训,且达到北京乡村民宿服务标准、无投诉的,每年补贴1万元,补贴两年,共计可享受12万元的补贴支持。同一品牌多个院落的北京乡村民宿经营单位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三)精品乡村酒店的补贴支持
  精品乡村酒店是指将农业景观、生态景观、田园景观与住宿、餐饮、会议设施进行结合,具有乡村休闲、娱乐、教育功能,能够为游客提供乡村休闲体验的综合性经营主体,具有文化主题特突出、装修装饰品位上乘、服务用品质量高端等特点,应有可供出租的客房15间(套)及以上,配备多种房型。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按照《密云区精品乡村酒店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评定,对被评定为密云区精品乡村酒店的业主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对民俗户提质升级的补贴支持
  民俗户是指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农家民俗生活方式为特,以当地人为经营主体,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观光、休闲、娱乐等服务的乡村旅游独立经营户。民俗户年度内参加镇政府统一设计,改造提升并达到特民宿的,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按照《密云区特民宿评定标准(试行)》进行评定确认后,给予业主一次性4万元的补贴支持,改造升级完成后,两年内正常经营,每年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类旅游知识、技能培训,且服务水平优良、无投诉的,每年补贴5000元,补贴两年,共计可享受5万元的补贴支持。
  (五)对从事旅游+农副产品经营者的补贴支持
  鼓励民俗民宿旅游经营者通过京东、淘宝、天猫、微店平台或朋友圈从事原产地为密云的农副产品展卖,打造“旅游+农业”品牌。对参加区文旅局农副产品销售培训,取得农副产品售卖执照的经营者,对其购买的包装机、包装盒等物品,给予1000元补贴(以发票为依据)。
  (六)对村集体的支持
密云旅游  1.规划设计补贴支持。为优化民俗村的旅游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民俗村及民俗户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鼓励乡镇(街道、地区)政府对民俗村(户)进行专业化规划设计。民俗村的规划设计包括整村规划或10个院落以上相对集中的民俗户提升或农宅改造。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并且在村(户)按照规划设计改造完成后,以每个村级规划10万元的额度给予乡镇(街道、地区)政府补贴。对于非整村规划设计的民俗户在升级为特民宿的,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乡镇(街道、地区)政府补贴。整村及分散民俗户的规划设计每个乡镇一年共计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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