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学生
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20058月制定)
为了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制度。本科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为进一步做好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制订本规定。
一、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设置及教学要求
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4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一般安排30学分左右。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班听课或单独开课两种上课形式。
二、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管理
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跨学科门类;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跨专业类。
2.学生在选课期间应按照双学位、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网上选课,并按规定时间到承办学院办理交费手续,领取听课证。
3.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如成绩不合格,随下一年级进行重修,并按照双学位、辅修收费标准交费。
4.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限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5.获得双学位、辅修证书的学生,可免修同类公选课。
三、毕业与学位资格审定
1.学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2.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位或辅修资格由开设学院负责审查,与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3.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且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双学位。
4.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辅修证书。
5.未获得双学士学位,但符合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6.未完成双学位、辅修专业计划的学生,其所修读课程成绩,可作为选修课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纳入智育评估。
四、收费标准及办法
农业大学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按学分交费,标准为100/学分。每学期在规定时间按选课学分数交纳。中途退课者,不退学费。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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