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7.07
【字 号】吕政办发〔2022〕40号
【施行日期】2022.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吕梁市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住建部新修订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申报评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评选指标、遥感测评、示范项目、城市体检等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实施重点突破。2022年完成国家园
林城市申报,2023年通过住建部组织的评选验收。
  二、任务分解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办法》规定的创建任务及考核要求,根据各单位管理职能及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详见《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
  (一)需提升指标任务。
  1.城市绿地率≥40%
  推进措施:全面梳理统计现有公园、广场、游园、道路、单位、小区、防护等各类绿地,扎实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生态修复和河道景观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总量,补充遥感影像资料中缺失部分。完成新区纬十八路路侧广场绿化、新区8号公园、青银高速高架桥底拆违治乱提升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霜雾都公园、三川河王家塔至王家会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新区建设管理中心、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2.公园绿地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
  推进措施:在马茂庄以南区域选定富昌路北侧(烟草公司东侧)、兴南路南侧(段家坪一巷与二巷之间)、呈祥路与青银高速交叉口、高速西口收费站旁等4块闲置地建设公园,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保障,离石区政府组织实施,保证遥感测评通过。
  责任单位: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3.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推进措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丽景街社区、久安社区、生态园社区等20个社区内,提升现有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绿地建设管护水平,并各推荐1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未命名小区、单位进行提升改造,实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屋面墙体宜绿则绿,创建并命名园林式小
区10个、园林式单位5个。
  责任单位:离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4.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保护率100%
  推进措施: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按照“一树一档”的原则,完成规划区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以上古树后备资源普查、鉴定和建档挂牌工作,编制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5.防灾避险绿地设施达标率100%
  推进措施:根据《吕梁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全面梳理纳入我市城市防灾避险体系中的防灾避险绿地,在如意湖公园、新区7号公园、城南公园等公园规划建设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增加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完善防灾避险绿地功能。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二)新增指标任务。
  6.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60%;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
2022年高速免费日期  推进措施:根据《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充分利用三山、三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重要历史人文节点等现有资源,合理规划绿道步行区域和自行车骑行区域,并在公园体系规划中编制城市绿道系统专章;结合百姓游憩和健身需求,完善驿站、标识等绿道配套设施,建立完善的城市慢行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7.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100%
  推进措施:在新编制的《吕梁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和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8.立体绿化实施率10%
  推进措施:强力推动立体绿化建设,在2022年建成区内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方案审批时,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的引导和把关,按照应绿尽绿的原则,增加“立体绿化”设计内容,全年审批率100%,并监督实施,确保近3年实施立体绿化项目占比不小于10%。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起推行
  9.建成区蓝绿空间≥43%
  推进措施:加强城市建成区内水域和绿地管理,结合城市相关规划,统计建成区内东川河、北川河河道景观和公园绿地等区域的水域面积,以及城市各类绿地面积。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
  10.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
  推进措施:开展城市湿地资源调查,收集整理已建设的湿地公园和规划建设的城市湿地有关资料,编制城市湿地资源调查报告,制定湿地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完整后的成时限:2022年5月底
  11.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100%
  推进措施:组织现有园林绿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颁发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证书;组织一线园林绿化养护人员进行培训,颁发园林绿化技术工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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