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一、关于北京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1.公租房属于政府特殊保障政策的一种,只有符合法定资格的居民才可以申请公租房,即使已经取得了公租房,如果居民之后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变,仍然要接受政府的调查和监管,如果有变动则会取消公租房的资格。
2.公租房买卖主要是政府出让一定数量的公租房给地方房管局,地方房管局按照政府的规定组织拍卖或者竞标销售公租房,并且拥有最终的销售权,地方房管局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和政府政策灵活修改拍卖或者竞标等销售方式。
3.北京市公租房的买卖,具体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统一的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除此之外,北京市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有权发布具体的指导性办法,对有关的申请、审核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4.在买卖公租房过程中,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买家在购买公租房后,必须在签订买卖合同的3日内,将合同签字盖章后提交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给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中介机构,由该机构代办办理交易手续,再经各个环节部门审核确认,形成有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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