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序号 | 费用名称及内容 | 计算方法及目标 | 依据 | |
(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土地使用费: 系指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7]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或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经费字[2001]第32号,冀政办函[1994]160号,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土地局[92]号冀林计字第111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597号,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冀土市字[1995]62号通知,[1990] 国土[籍]字第93号 | ||
(1)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系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 a. 土地补偿费 内容:征用耕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附着物及育苗补偿费,菜地开发基金,土地使用税,征用管理费 b: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 内容: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c:征地动迁费 内容:征用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补偿费,企业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产补贴费,拆迁管理费 | 依据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费用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 |||
(2)土地使用出让金 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根据应征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实际价格计算 | 前期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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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费用名称及内容 | 计算方法及指标 | 依据 | ||||||||||||
(3)租地费用 指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租地费用 | 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土地使用费;生产经营支付的 租地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 ||||||||||||||
(4)征地管理费 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工具,福利费,借用人员的工资,旅费,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改善办公条件等费用 | 根据不同的征地方式按征地费用总额的1.5%~4%;其中涉及 住房建设部分按原标准的70%征收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系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 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 管理费一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 内容: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 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 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 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 他管理费开支。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建设单位 管理费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当地 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执行 | 单位:万元
注:若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适当降低。一般为新建项目的60% 依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河北省财政厅冀财建[2003]3号,财建[2003]7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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