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良乡
∙【制定机关】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0.03.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月饼节快乐
正文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
《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省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21日
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认真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
(一)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中央《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三定”职责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为主要依据,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配套政策措施。既要全力抓好应急管理系统应当做好的工作,又要加强对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今年我厅重点开展工作主要有,谋划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能力评估标准,推进化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组织开展化工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制定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制度等工作。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
(三)全面推进“四个一批”落实。一是关停取缔企业中未完成关停的,必须完成关停;对已停产企业,要完成危险物料处置和关键装置拆除,确保关停安全,5月底前完成关停企业的现场验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关停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工作。二是搬迁入园企业,落实搬迁前的安防技防措施,3月底前对2019年制定的搬迁方案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阶段任务;6月底前完成50%企业的搬迁任务;12月底前完成100%企业的搬迁任务并对搬迁工作进行现场验收。三是改造提升企业,3月底前对企业改造提升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明晰每个企业采取先进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先进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方法、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等措施;6月底前完成改造提升目标进度的50%;12月底前对改造提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四是做强做优企业,3月底前对企业做优做强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明晰每个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技术改造、推动兼并重组、提升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发展高附加值产品等措施;6月底前完成做强做优目标进度的50%;11月底前对做强做优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及时组织对“四个一批”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大力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视频和预警数据接入省级安
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实现对企业值班监控中心和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实时图像、企业重要监测数据和预警数据等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网上监测、评估、动态预警和分级管控,通过在线巡查、督办反馈等方式,实现风险预警信息消除的闭环处置。有效指导监管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大脸剪什么发型好看 (五)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发展。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对化工园区发展现状与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符合性评估审查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类的园区(或集中区),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提升;对风险不可接受且无法整改的,坚决取消园区(或集中区)定位;对安全风险等级为B类的园区,原则上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推动各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进一步解决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0月底前,公布化工园区等级认定名单,12月底前,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安全风险评估仍为A类的,要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六)加强行业源头管控。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委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化工项目备案权限的通知》要求,严格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联合审查,进一步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准入,严格限制光气、合成氨、等涉及毒性气体以及硝酸铵、硝酸胍等硝基物建设项目的审批。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出台支持化工企业技术创新、兼并重组、搬迁改造,保障“四个一批”顺利实施的分类整治政策措施。
每天进步一点 (七)积极协调推动重点部门深入开展工作。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建立“一企一档”,确定风险等级,开展分级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逐一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逐一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切实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八)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继续实施“四必考”(许可证延期必考、换人必考、发生事故必考、约谈必考),并按计划分期进行履职能
力闭卷考试,进一步提高其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全省化工企业全面落实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制度。督导企业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12月底前,使用全省统一考核题库对重点技术岗、新上岗、转岗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要分期分批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班组长培训,力争做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覆盖。
三、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中秋节国庆节同一天多少年一次
(九)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个人、社会可接受风险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评估。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否则一律停止使用;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规划布局,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外溢。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十)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
(十一)深入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的精细化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列入评估范围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开展评估,2020年底前,完成反应评估并落实有关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改造。
(十二)全面落实“双控”机制建设要求。按照《河北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总要求,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2020年6月底前,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9月底前,按照《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完成“双控”机制建设评估。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对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开展精准排查评估。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能够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并按照“资金、预案、时限、措施、责任”五落实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全面降低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0月底前完成排查评估工作并由各市进行验收,省厅组织抽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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