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烟花爆竹案公共政策分析答案
江西烟花爆竹案公共政策分析答案
    本题考查公共政策分析。A.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军明知存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安全风险,仍积极参与,不听劝阻组织燃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B.本案中被告人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其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破坏了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C.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34条规定,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题中“有严重”指的是本案中刘某军无视公共安全风险而实施放火行为。
毕业感谢老师的话简短    二、刘某军作为成年人,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115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可以将刘某军认定为已满14周岁的人就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因此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犯的案件,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三、从刑法规定看,即使刘某军没有直接故意杀人等行为,也不构成“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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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犯罪的后果不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析】 B选项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C选项的行为不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D选项的行为不构成“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选项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 D选项的行为不构成“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选项的行为不构成“过失犯罪”。本题中虽然根据刑法规定被告人刘某军没有直接故意杀人等行为,但刘某军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情节严重侵犯了公共安全且致人死亡;刘某军违反安全管理义务组织非法生产、储存爆炸物、故意纵火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刘某军构成危害社会安全罪。故本题答案为 B。怎么回删除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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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尽管刘某军没有直接故意杀人等犯罪前科,但由于其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破坏了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刘某军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其情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鉴于刘某军没有前科,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不应再判处缓刑。【解析】(1)从刑法理论来看,刘某军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29日晚上9时左右,距离2020年春节还有两天的时间,所以对社会公共安全而言影响并不大。从《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可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焚烧、燃放火焰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发生,所以对刘某军适用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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