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泰县百漈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泰县百漈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9.29
【字 号】榕发改价格〔2020〕78号
【施行日期】2020.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价格
正文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泰县百漈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20〕78号
 
永泰县百际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永泰县百漈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通知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即40元/人次。
  二、景区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对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规定执行。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规定,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
  四、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福州 旅游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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