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本招生简章适用于上海地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已取得大专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 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4. 持有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或雅思成绩6.0分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证书;
5.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按照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报考类别等关键信息。
2. 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每天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A4)、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2张(背景不限),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未按规定完成现场确认者,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上海专升本学校
3. 缴费: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须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每天9:00-16: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生需支付报名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费支付者,其报名信息无效。
五、入学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科目为: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分别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录取及入学
1. 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2. 各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被录取的新生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入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于报到前向录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具有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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