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薪酬管理制度
绿城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常⽣活和⼯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作、劳动、学习、⽣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和各项⼯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的应⽤⽂。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整理的绿城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绿城薪酬管理制度1
⼀.总则
为实现“吸引⼈才、留住⼈才、激励⼈才”的⽬的,公司实⾏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端正员⼯⼯作态度,激发员⼯⼯作热情,提升优秀员⼯保留度和提升员⼯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薪酬结构
1.员⼯薪酬由固定⼯资和浮动⼯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资包括:
基本⼯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作报酬。
3.浮动⼯资包括:
绩效⼯资。浮动薪酬根据员⼯的⼯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作报酬。
4.员⼯薪酬扣除项⽬包括:
个⼈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等。
5.员⼯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起两周
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认可公司已经⾜额⽀付当⽉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于⾏政、⼈事、财务、⽣产管理等⼯作的各级管理⼈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于从事产品研发、⽣产技术⽀持、售后服务技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作等相关⼈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于从事市场销售⼯作的⼈员。
5.员⼯薪酬系列适⽤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四.薪酬计算⽅法
1.薪酬计算⽅式:
实发⼯资=应发⼯资—扣除项⽬
应发⼯资=固定⼯资+浮动⼯资=基本⼯资+绩效⼯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固定⼯资根据员⼯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薪酬等级,再根据员⼯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职务等级表》、《员⼯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绩效⼯资根据《员⼯绩效⼯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根据其⼯作表现,每⼀层级的绩效⼯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绩效系数,计算绩效⼯资。绩效⼯资=绩效⼯资标准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福利
员⼯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龄补贴
从员⼯进⼊本企业之⽇起计算,连续⼯龄每满⼀年,可得⼯龄补贴30元/⽉。⼯龄补贴实⾏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员⼯被解除(终⽌)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公司⼯作,⼯龄补贴从最后⼀次进⼊公司⼯作之⽇算起。
⑵公司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龄补贴。
⑶事假当⽉或跨⽉达10个⼯作⽇以上;病假当⽉或跨⽉达30个⼯作⽇以上的从达到之⽉起取消当年度的⼯龄补贴。
⑷每个⼯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及发⽣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安全⽣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取消当年度⼯龄补贴。
⑸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资源部与财务部的⽂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核算,2-3⽉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年度累计请假30⽇的员⼯、以及本年度最后⼀⽇未转正的员⼯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特殊⼈才津贴。特殊⼈才津贴分为三档,⼀档为300-500元/⽉,⼆档为500-800元/⽉,三档为800-1000元/⽉。员⼯享受特殊⼈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试⽤期⼀般为三个⽉,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六个⽉。
2、试⽤期员⼯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绩效⼯资标准按照⼤学以下标准确定:
薪酬管理原则 专科(本科⽆学位)1级;本科学历(⾼级职称、研究⽣⽆学位)2级;双学⼠(正⾼级职称)3级。
3、试⽤期员⼯试⽤期间参加绩效⼯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
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进⾏的
调整,包括薪酬⽔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
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定期调整:
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岗位薪酬进⾏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
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案和各项薪
酬发放⽅案由办公室执⾏。调整后的薪酬⽣效⽇以办公室部的⼈事调令为准。
⼋、薪酬的⽀付
1、薪酬⽀付时间计算
A、执⾏⽉薪制的员⼯,⽉薪结合每⽉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然⽉,按照国家最新规定,⽇薪资标准为⽉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付时间:
当⽉薪酬为次⽉10⽇,如遇节假⽇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薪酬个⼈所得税;
B、应由员⼯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员,当⽉薪酬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资?⽉⼯资标准?
实际⼯作⽇数规定⽉⼯作⽇数
4、各类假别薪酬⽀付标准
A、产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付,但不包括绩效⼯资、考勤补贴。
B、婚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C、丧假:
薪酬按正常出勤⽀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D、哺乳假:
薪酬按正常的出勤⽀付。
E、护理假:
(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F、⼯伤假:
根据国家⼯伤保险条例执⾏。
G、事假:
按⽇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员实⾏不定时⼯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因患病或⾮因⼯负伤停⽌⼯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资的60%⽀付其病伤假期⼯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资标准的80%。
绿城薪酬管理制度2
总则
第⼀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资管理办法的⽬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条凡本公司职⼯的⼯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资采⽤职务⼯资制,其体系如下(见图1):
⼯资等级标准
第⼀条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资等级标准如下:(见表1)
第⼆条上表的⼯资不包括津贴及奖⾦。
第三条电脑操作⼈员、保卫⼈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员、考勤计件⼈员职位的⼯资不得超过助
理管理(⼯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资以管理(⼯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管理(⼯务)员职位以下⼈员,各公司可视其⼯作性质分级核定⼯资。
第五条⼯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给该职位的最⾼⼯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次性发给。
第六条职位提升⼈员的⼯资不得低于原⼯资。
第七条新进⼈员⽆⼯作经历者.其⼯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给,⾮经考试⽽录⽤者,按低于下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专毕业新进⼈员的核⽤及⼯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毕业,6500元以上。
2.⼤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3.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4.⼯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4200元。
5.商科、农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者,4000元。
6.⾼中及职⾼毕业.专长与⼯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订。
8.⼩学毕业及⼩学⽂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订。
⼆、⼥性部分:
1.⼯科职⾼毕业,专长与⼯作相同者,2400元。
2.⾼中(职⾼)毕业,专长与⼯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订
4.⼩学毕业及⼩学⽂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订。
第⼋条新进⼈员有⼯作经验者,其⼯资增加标准如下(见表2):
津贴给付办法
第⼀条依据。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第⼆条津贴给付标准。
本公司对有关⼯作⼈员的各项津贴⽀给标准规定如下:
⼀、本公司职⼯的加班津贴:单位:元/⼩时)(见表3)
⼆、聘请⼈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时)(见表4)
三、夜勤、值⽇(夜)津贴标准:(单位:元、⽇)(见表5)
四、驾驶员每⽉加班费最⾼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员职务津贴每⽉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区主管级(含)以下⼈员每⽉发给200元。
2.⾮市郊⼚区⼈员,因⼯作需要⽽在这个⼚区上班者(如守卫⼈员)。⼀班期间内按⽇⽐照⼚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订。
第三条特殊⼯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外勤津贴给付办法
第⼀条适⽤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作的主管级(含)以下⼈员,其“⼯作项⽬”及“⼯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员如司机等不适⽤本办法。
⼀、⼯作项⽬:
营业类:
(l)直接销售外务⼯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2.资材类:
(l)进⼝性外务⼯作。
(2)关务⼯作。
⼆、⼯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作时间⼀半(含)以上者。
第⼆条发放标准。
⼀、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主管级500/⽉。
三、办理⽅式:
1.各部门主管⼈员审核⼿认为其“⼯作项⽬”及“⼯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即签呈经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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