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与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问题与对策分析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周文斌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上市公司的发展也迈上了快车道,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然而与此同时,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问题也逐渐显露了出来,干扰着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文分析了我国退市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使得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得到良好的完善和落实。
关键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投资者
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概述
(一)退市制度的含义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上市公司退市一般是指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符合上市标准或上市公司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的退出证券市场的行为,分为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和被证券交易所取消上市资格的被动退市两种途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可以规范上市公司、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等证券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活动。退市制度的内容包括退市标准、退市程序、风险警示、股份转让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等。
(二)我国退市制度的现状
从2001年的PT水仙退市标志着我国退市制度开始发挥作用以来,到2019年仅有117家公司的股票退市,但上市公司总数已达到3000余家,每年都有大量的公司排队等待上市。不到1%的退市比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的年均退市率多年来维持在8%左右的水平,最高的一年曾达到15%,每年上市的股票和退市的股票数目基本是均等的。我国证券市场只进不出的现象造成了上市公司质量的劣质和市场运作效率的低下。
因此分析导致我国退市制度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证券市场的乱象,对于改善我国的退市制度进而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退市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退市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退市标准较为单一,而且不太严谨。我国的退市标准主要为上市公司经营不佳、发生连续亏损,几乎没有其它的退市标准。而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除此之外还包括资本的锐减、并购重组以及破产解散等,且基本上与上市公司的亏损呈正相关,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以达到连续亏损的条件作为衡量股票是否退市的标准不太合理,因为上市公司发生违规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单一的连续亏损条件来衡量
具有片面性,其中以ST、*ST制度尤为典型。相关统计显示,截止到2018年,我国一共有779只股票被冠以“*ST”标识,但其中有636只股票最终被撤销“*ST”标识,重新
回到股票市场中,并没有真正被退市。*ST制
度为准备退市的股票提供了缓冲的时间,相关
上市公司往往趁机抓住这个机会,采取一系列
手段(如重组、并购等),通过加大减值准备
计提、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改变利润数目,使
其不符合连续亏损的退市条件,从而企图继续
留在股票市场。这反映了我国*ST制度存在漏
洞,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风险警示作用,反而
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间接造成了多起财务
事件,还助涨了股市的投机性。
(二)上市公司规避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
这两种形式。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主动退市
和被动退市的数量应是基本差不多的,一个有
进有出的市场才是健康、有效率的市场。而在
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至今没有一家上市公司选
择从证券交易所中主动退市,因不符合上市标
准而濒临退市的公司甚至会采取各种手段去
规避退市,企图继续留在证券市场。这种情况
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壳资源
的稀缺性,另一方面是政府的消极作为。
我国目前采取的新股发行审核制度是核
准制,核准制相对于成熟的证券市场所采用
的注册制而言是一种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制度。
这种制度使得上市的过程异常复杂且上市的
门槛很高,因此想上市的企业更愿意通过控
股已经上市的公司从而实现间接上市,这样
它们可以更快地获取市场融资的机会。例如
在2019年6月,斯尔邦宣布拟作价110亿元
借壳丹化科技上市,丹化科技复牌后即涨停。
中国特殊的证券市场体制下导致了“壳”资
源的稀缺性,上市资格本身就拥有极大的经
济价值,因此经营业绩差的上市公司会想方
设法进行保壳,不会轻易放弃这宝贵的资源,
进而去规避退市。
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由国企改制而成,
由此不可避免地带上政府的影子,每年由政府
来举荐当地的企业上市,这样容易上市的公司
自然就成为了那些当地的国企或是具有一定政
府背景的企业,政府也往往投资入股了这些上
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着经济合作的利
益纠葛。因此政府在其中既充当着运动员的角
,又充当着裁判员的角,政府运用各种手
段帮助上市公司避免退市,造成了我国上市公
司在股票市场中“应退不退” “退而不出”的
现象。
(三)缺乏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不少是因为
公司高管经营不善,或者是发生内幕交易等违
法行为。这些难以被预测的行为即使中小投资
者谨慎投资也难以获知,而这些风险全部由中
小投资者来承担则有失公平。由于目前我国的
退市制度并不完善,并没有相关详细的规定以
退市的股票怎么办对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加上信息不
对称的存在,中小投资者最终成为了市场中的
利益牺牲品。
我国股票在发行时具有高市盈率和高发
行价的特征,再加上二级市场上的炒作,中小
投资者在市场中买进股票的成本一般较高。如
果股票退市的话,中小投资者在主板市场上所
拥有的股票价值在进入场外股份转让系统后
会遭到大幅度地缩水,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造
成了极大的损害。而且因为退市制度的不完善,
中小投资者也无法向退市的公司和公司相关
的负责人索取经济赔偿。证券监管部门为了保
障投资者的权益、避免引起社会问题而阻碍连
续亏损的上市公司退市,这种因为缺乏对中小
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而导致的畸形机制必须要
解决。
三、完善我国退市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退市标准
第一,应建立可以量化的退市标准,以累
计亏损代替连续亏损作为退市标准。累计亏损
指把上市公司每年的损益额累计相加,当达到
一定的亏损比例时触发退市标准。这样就能避
免上市公司的责任人采取会计手段调节利润、
费用的年度分配额,两年亏损一年盈利再两年
亏损从而不满足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条件的现
象也会大幅度地减少,上市公司退市的效率也
能得到提高。
第二,需对净资产为负的公司直接退市处
理。这些公司已经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净
利润持续为负值,这些公司如果不进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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