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分析制度
班组安全分析制度
班组安全分析制度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企业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但影响到班组的安全生产,而且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安全状况,为此特设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注意机器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并清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检查工作地点安全卫生,并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料的合理放置,确保道路畅
通。
4、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检查其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5、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负责对新进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代培训、外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7、如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安全承诺》落实到每个职工。
9、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二、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对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协助班组长一起教育和检查工人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正确使用劳防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3、检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作业场所要整齐清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等放置合理。
4、对工人的操作行为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有权同班组长一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有权制止可能造成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紧急情况,并向班组长报告。
7、如发生伤亡事故,应协助组长进行抢救伤员,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8、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承诺》。
9、协助班组长对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并能教会班组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2、遵守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中职工应做到的条款,对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四、班组安全检查制
1、由班组长、安全员组织安排每日一次的全员安全检查。
2、人人参加班组日常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检查标志。
3、按照班组全员安全检查表内容逐条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发现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做好整改工作。
五、班组安全学习教育制
1、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
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组织工人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3、对新进厂人员做好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作人员做好调岗安全教育。
5、对工伤、病假、事假、下岗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要送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7、积极参加厂部组织的各种宣传、竞赛活动。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4、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合理饮用保健食品。
5、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并向上级报告。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评比、竞赛、表彰活动。
7、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行为。
8、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认真执行本人签订的《安全承诺》。
班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4 22:15 | #2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标准化资料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3.2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
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4.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4.1.2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组)长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班组安全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1.3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4.2 班组安全教育
4.2.1 教育内容
考安全员
4.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以及上级部门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4.2.1.2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简报和安全动态情况的信息。
4.2.1.3 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4.2.1.4 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检修(运行)规程;电力系统安全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禁令、通则。
4.2.1.5 本班组所面临和涉及的危险源及预控措施。
4.2.1.6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方法,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各类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4.2.1.7 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逃生、紧急救护等知识。
4.2.2 班组安全教育要求
4.2.2.1 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4.2.2.2 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含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计分试岗及以上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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