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科学·2009年第6期
准公共物品私人参与供给下的社会收益
及政府政策有效性研究
王茜1万青2
(1、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16)
摘要:在私人企业参与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由于投资模式的不同,准公共物品的社会收益也有相应的差异。对此,本文通过准公共物品投资模式的划
分,对其社会收益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政府鼓
励政策的有效性和最优点进行研究。本文认为在存在投资约束的情况下,政府无
法独立完成准公共物品投资,因此政府需制定相应政策提高私人企业边际收益,
吸引私人企业合作。政府政策从制定到作用于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将经历政策认同
和政策优化两个阶段,同时对两阶段进行优化才能够保证政策的有效。
关键词:准公共物品社会收益政策有效性
一、引言
准公共物品是相对于公共物品的概念。根据萨缪尔森(1964)的定义,公共物品是指这样一种产品,“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但是,公共产品的概念提出后,一些学者对其字面意义和实质内涵进行了批评和质疑。马尔金和威尔达夫斯基(Malkin,Wildavsky,1999)认为,“公共”二字容易从字面意义引起误会,会使人认为只要是政府提供的产品就是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也必须由政府提供。恩克(Enke,1975)认为萨缪尔森提出的概念虽然非常精炼,但是太脱离现实,很少有产品是由社会所有成员等量消费的。从实际情况来看,萨缪尔森公共产品概念范围狭窄。此概念只是定义了所有产品中的两极,一极是纯公共产品,另一极是纯私人产品,而在两极中间的大量产品被忽略了。另外,即使是政府提供的产品如高速公路、桥梁、医院、图书馆等,同定义相比也有一定程度偏差。
由于公共物品定义的局限性,诞生了准公共物品的概念。准公共物品是指仅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种特性之一的物品。与公共物品相比,准公共物品有其自身特点:第一,从外部性的角度看,公共物品的外部性本身即为其主效用,而准公共物品的外部性则为副产品,并非其供给目的;第二,对于许多准
公共产品来说,当需求和供给量在某临界点前,表现纯公共产品特性,而达到或超过临界点后,则表现出很强的排他性或竞争性;第三,由于排他性或竞争性,准公共物品有盈利的可能,因此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市场进行供给,并且可能表现出垄断甚至是自然垄断的特点。
准公共物品的上述特性,决定其供给机制同公共物品相比有很大的区别。根据曾康霖等人(2008)的研究,准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仍以政府为主,但是私人企业有动力参与到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事实上,目前许多国家私人企业已经开始对准公共物品进行投资。如跨英吉利海峡的英法海底隧道、直布罗陀海峡桥以及我国杭州湾大桥等。然而,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由于外部性的存在,私人企业参与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仍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政府政策的效果不仅影响着私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共收益。因此,对私人参与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政府政策进行分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私人参与供给条件下社会公共收益及政府政策分析
(一)准公共物品社会收益模型建立
在私人企业参与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社会收益分析中,假设有两个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一个是政府,另一个是私人企业。
对于政府来说,其边际收益函数为1MR A KQ =−,面临的边际成本为1MC Q α=,当11MR MC =时达到最优产量e Q 。假设政府完全代表社会利益,则1MR 也可以看作是整个社
会的边际收益,同样1MC 为整个社会的边际成本,e Q 为准公共产品的最优投资量。
对于私人企业来说,其边际收益函数为2MR B LQ =−,面临的边际成本为2MC Q β=。如图1所示,私人企业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函数有以下假设和约束:
1、政府代表了社会的最大收益,因此对于私人企业边际收益的截距有B A <。
2、私人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较政府来说更有效率,因此有||||L K <,||||αβ<。即私人企业边际收益2MR 递减的速度小于政府边际收益1MR 的递减速度,私人企业边际成本2MC 递增的速度小于政府边际收益1MC 的递增速度。
3、由于政府代表了社会的最大收益,私人企业边际收益2MR 不可能超过政府边际收益1MR 而存在。因此,当2MR 与1MR 相交于C 点时,C 点右侧的2MR 将与1MR 重合,在图
1中2MR 表示为BCSQ 。同理,超过社会最优投资量e Q 的私人企业边际成本2MC 也将与政
府边际收益1MC 重合(否则将产生外部不经济)
,在图1中2MC 表示为1ODS MC −。 图1 准公共物品社会收益模型
此外,此模型还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即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企业都不存在投资约束,换句话说,就是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对于准公共物品投资,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均能够达到最优值e Q 。而对于存在投资约束的情况,将在后面进行讨论。 通过准公共物品社会收益模型可以看出,当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完全由政府提供时,社
会总收益为ASO 围成的面积ASO S 。而当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完全由私人企业提供时,社会总收益为ASDO 围成的面积ASDO S ,其中企业收益为BCSDO S 。易证,ASDO ASO S S >,从而可知私人企业提供准公共物品的社会总收益高于政府提供准公共物品时的社会总收益。
然而由于外部性的存在,私人企业并不愿意完全承担准公共物品的投资,特别是在C 点以后,私人企业的边际收益递减速率提高,减少了私人企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抑制了私人企业参与准公共物品的供给。
(二)企业先动模式的社会收益分析
企业先动模式是指首先由企业对准公共物品进行投资,在企业确定其投资规模后,剩余部分的投资由政府提供的投资机制。企业确定投资规模的依据有多种,如自有资金数量、投资收益最大、投资效率最大等。假设企业和政府均不存在投资约束,并且私人企业不愿意完全承担准公共物品的供给时,可得到企业先动模式下的社会收益模型,如图2所示。
设私人企业初始投资确定为1Q (10e Q Q <<),由于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当投资
量逐渐增大时,企业收益增加,因此企业会继续增加投资。当投资量增加到C 点即2Q 时,若继续增加投资,投资的回报率同C 点之前相比将会降低,企业将超过C 点的资金投向其他领域可能会得到更高的回报。
此时是否继续投资取决于企业家的偏好。若继续投资则会达到私人完全投资模式,此时社会总收益为ASDO S ,企业收益为BCSDO S 。若企业停止投资,则剩余的投资量2e Q Q −则由政府提供,此时社会总收益为ASEFO S ,企业收益为BCFO S ,同私人完全投资相比,社会收益减少SDFE S 。其实,企业投资量并不一定会选择在于C 点对应的2Q ,这里的C 点只是以投资效率为标准的最优点,当()()B A K L K A α≤−−+时,2MR 将在S 点之前不同1MR 相交(如图2,当B=B ’时),企业的投资量视具体情况将会是在(0,]e Q 的任意位置。但是无论企业的选择如何,同私人完全投资相比,社会收益总是减少SDFE S 。
图2 共同投资模式下的社会收益模型
(三)政府先动模式的社会收益分析
在政府先动模式中,由政府首先对准公共物品进行投资,如项目引导、前期启动等,在政府投资后,剩余部分的投资由参与的私人企业提供。在此,同样假设企业和政府均不存在投资约束,可得到政府先动模式下的社会收益。
如图2所示,政府对准公共物品的前期投资为3Q (这里为了文章随后分析的方便,设32e Q Q Q =−),私人企业随后投资3e Q Q −。此时,社会总收益为ASDHGO S ,其中企业收益
为JCSDH S 。社会总收益比私人完全投资时减少HGO S ,这可以看成是政府替代企业进行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损失。
在政府先动模式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私人企业在投资量到达23Q Q −时便停止投资,剩余的投资量2e Q Q −仍有政府提供。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总收益
损失最大,达到HGO SDEF S S +。一般来说,政府在对准公共物品投资的前期决策中对这种行为会进行严格的控制,因此本文暂时不考虑这种状况。
(四)两模式社会收益比较
在准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由于两主体投资顺序不同,社会收益的大小也有差别。总的来说,企业先动模式和政府先动模式各自的特点主要有:
1、从社会总收益的角度看,当私人企业与政府提供投资比例不变时,政府先动模式
的社会总收益要大于企业先动模式。
在图2中,政府先动模式的社会总收益为ASDO HGO S S −,企业先动模式社会总收益为ASDO SDFE S S −,当32e Q Q Q =−时,可证明HGO SDFE S S <,从而政府先动模式社会总收益大于企业先动模式。
2、从企业收益的角度看,当私人企业与政府提供投资比例不变时,企业先动模式的企业收益要大于政府先动模式。在图2中,企业先动模式的企业收益为JCFH BJHO S S +,企业先动模式社会总收益为JCFH SDFC S S +,当32e Q Q Q =−时,可证明SDFC BJHO S S <,企业先动模式的企业收益较大。
3、从社会剩余收益的角度看,由于政府先动模式的社会总收益要大于企业先动模式,并且企业先动模式的企业收益要大于政府先动模式,因此政府先动模式的社会剩余收益要大于企业先动模式。
上述特点表明,在私人参与准公共物品供给的条件下,企业与政府的博弈有先动优势。对于私人企业来说,较倾向于企业先动模式,而政府则更倾向于政府先动模式。在现实中企业先动模式常出现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如乡村公路、小型污水处理项目等,而对于准公共物品的大型项目特别是特大型项目,更多的是采用政府先动模式来保证项目的启动和建设速度,如铁路建设、大型桥梁建设等。
三、政府政策有效性的两阶段分析
(一)投资约束情况及政策的两阶段特征
上述的分析是建立在企业与政府均不存在投资约束的假设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能够对准公共产品提供最优投资e Q 。但事实上,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投资约束是普遍存在的,这里投资约束包括政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资金约束、准入机制、投资收益率等影响合作和投资的因素。在存在约束的情况下,企业自身无法使准公共物品投资达到最优,缺少投资动力。而政府处于对整个社会利益的考虑,有动力或者是不得不进行准公共物品的投资,从而政府在投资的行动顺序上处于先动地位。
但是在存在投资约束的情况下,政府无法独立完成准公共物品投资。如图3所示,政
府先行投资量为3Q (假设3Q 为政府为满足投资约束的最大投资量)
,由于投资约束的存在,企业的MR 2下降并与MC 2相较于F 点,即此时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只能够达到2Q ,距最优投资量的缺口资金为2e Q Q −。因此政府需制定相应政策,提高私人企业边际收益,吸
引私人企业合作。
图3 投资约束条件下共同投资社会收益
政府政策从制定到作用于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将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策认同阶段,即政府制定的政策是否能够被私人企业认同和接受,私人企业是否根据政策进行政府所期望的反应;第二阶段是政策优化阶段,即在私人企业接受政策的条件下,如何确定政策的最优,也就是说政策如何保证社会剩余收益最大。
(二)第一阶段——政策认同分析
在没有投资约束时,双方的投资将形成类似于性别战(battle of the sexes )的博弈结构,其中有两个纳什均衡,且存在有先动优势。然而,投资约束存在时,政府和企业任何一方均无法实现最优投资量,因此双方需要进行密切的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政府将制定各类优惠政策提高私人企业的边际收益,政策的有效与否则取决于政企双方的收益和对于合作的认同及其态度等要素达到的均衡。另外,这种均衡也是不断调整和改进的,有可能使得达到的均衡再次偏离,但由于这种均衡是多次模仿、学习和调整后达到的,基于上述特性,本文在随后的分析中将采用进化博弈来分析政策的认同。
1、政府和企业的投资收益矩阵
在准公共物品的投资中有政府和私人企业两主体,双方的策略集均为(合作,不合作)。对于政府来说,合作即意味着制定优惠政策,提高私人企业的边际收益,吸引其对准公共物品投资,不合作则意味着不制定相应政策;对于私人企业来说,合作即意味着接受和认同政府的政策,增加对准公共物品投资,不合作则意味着不接受相应政策,或是政策对其没有吸引力。
根据图3所示,对博弈双方的参数做如下假设:
设R G 和R C 分别为政府和私人企业在独立对准公共物品投资时的收益,R ∆为双方进行合作时的超额收益,p 为政府和私人企业合作产生的超额收益的分配系数(01p <<),
其中3230[())][()())]Q Q G Q R A K Q dQ A B K L Q dQ α=−−+−−−∫∫,2
3
[())]Q C Q R B L Q dQ β=−−∫,
2
[())]e
Q Q R A K Q dQ β∆=−−∫。
C G 和C C 分别为政府和私人企业选择合作时的初始成本(主要为信息收集、评价合作
风险等过程中的费用,与整体的合作环境有关)
。其中,政府和私人企业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分别为x 和y 。
根据以上假设,构造准公共物品投资中政府与私人企业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准公共物品投资中政府与私人企业的支付矩阵 私人企业 政府
合作 y 不合作 1-y 合作
x
G G R p R C +∆− (1)C C R p R C +−∆− G G R C − C R 不合作
1-x G R C C R C − G R C R
2、准公共物品投资合作进化均衡点
由表1可知,企业采取合作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1)()G co G G G G E y R p R C y R C =+∆−+−−
企业采取不合作策略的期望收益为:,G unco G E R =
企业的平均期望收益为:,,(1)G G co G unco E xE x E =+−
由上式可得政府在选择合作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
(1)()G dx x x py R C dt =−∆− 同理,得到私人企业选择合作时的复制动态方程:
(1)[(1)]G dy y y p x R C dt
=−−∆− 令上述动态复制方程分别为零,可得到在平面{(,);0,1}M x y x y =≤≤上的5个合作关系局部平衡点,如图4所示,分别为A (0,1),B (1,1),C (1,0),O (0,0)和鞍
点D (,D D x y ),其中,(1)C G D D C C x y p R
p R ==−∆∆。 图4 准公共物品投资合作演化图
3、投资合作进化均衡点极值探讨 根据D.弗里德曼(Friedman ,1991)对动态复制方程的研究,上述的5个平衡点中仅有O 点和B 点为稳定点,并且如图4所示,折线ADC 是系统趋向B 、O 两点的临界线。在ABCD 部分,系统趋向于B 点,即双方进行合作;在ADCO 部分,系统趋向于O 点,即双方不进行合作。因此,政府与企业对准公共物品的投资演化,取决于区域ABCD 和区域ADCO 面积的大小。当ABCD ADCO S S >时,合作的概率大于不合作的概率,反之,不合作的概率大于合作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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