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010
F 01
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and set-top boxes
(报批稿)
****-**-**发布****-**-**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 25957-2010《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GB 24850-2013和GB 25957-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GB 24850-2013版第1章,GB 25957-2010版第1章);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SJ/T 11348、GB/T 2809、GD/JN 01,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IEC 62087为IEC 6
2087-2:2015(见第2章,GB 24850-2013版第2章,GB 25957-2010版第2章);
——删除术语和定义中的“平板电视能效指数”和“平板电视节能评价值”(见GB 24850-2013版第三章3.10,GB 25957-2010 第三章3.4);
——修改了平板电视能效评价指标和各能效等级要求,按照能源效率划分为五个能效等级(见4.1和6.3,GB 24850-2013版4.1和6.1);
——修改了机顶盒各能效等级要求(见4.2,GB 25957-2010版4.1);
——删除平板电视节能评价值技术要求(见GB 24850-2013版4.3);
——删除机顶盒节能评价值技术要求(见GB 25957-2010版4.3);
——删除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能效指数的计算公式(见GB 24850-2013版6.2和6.3);
——删除平板电视检验规则(见GB 24850-2013版第8章);
——删除机顶盒检验规则(见GB 25957-2010版第6章);
——修改极限八灰度九窗口信号(见A.2.1.2,GB 24850-2013版A.2.1.2);
——修改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测试方法的文字描述,修改测试距离为3倍显示屏幕高度,修改平板电视测试信号和预热时采用的测试信号,修改平均亮度计算公式,增加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亮度测试时的具体操作要求(见附录A,GB 24850-2013版附录A);
——删除平板电视平均亮度高于250 nit后的调整过程(见GB 24850-2013版附录A.4.4);
——增加机顶盒附加功能及对应的功耗(见6.4);
——增加网络机顶盒测试方法和步骤(见附录C.4)。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赛宝实验室、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三研究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乐金显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夏普电子研发(南京)有限公司、上海三星半导体有限公司、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微
鲸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广东华赛检测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新、夏玉娟、吴蔚华、程、阮卫泓、郭好磊、彭妍妍、韩秋峰、贺婷婷、袁涵、张承业、张志刚、杨帆、王斌、胡彩凤、叶春梦、宋丹玫、卢刚、陆凯平、牛小姣、黄荣国、宋文平、金星权、曹长江、张利利、肖江、华晨、李金薇、张如意、彭军、刘然、唐力华、杨熙冲、沈林、辛承科、孙润宇、陈欢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4850-2010、GB 24850-2013、GB 25957-2010。
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电视和普通用途机顶盒(又称数字电视接收器)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以及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AC 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晶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以下统称平板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液晶和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在AC 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的机顶盒,包括有线机顶盒、地面机顶盒、卫星机顶盒和网络机顶盒。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播卫星机顶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4 PAL-D制电视广播技术规范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857 演播室数字电视编码参数规范(ITU-R BT.601-3)
GB/T 17309.1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IEC 60107-1)
GB/T 17700 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
GB/T 17975.1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息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
GB/T 17975.2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
GB/T 17975.3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3部分:音频
GB/T 20600 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GB 20943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Y/T 155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GY/T 170 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
SJ/T 11324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
IEC 62087-2:2015 音频、视频和相关设备-功率消耗测定-第2部分:信号和介质(Audio, video, and related equipment – Determination of power consumption – Part 2: Signals and media)3 术语和定义
SJ/T 113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作状态on mode
平板电视连接电源,并生成声音和图像等主要功能的状态。
机顶盒连接电源,并生成接收、解调、解码并输出音视频节目等主要功能的状态。
3.2
被动待机状态passive standby mode
平板电视连接电源,既不产生声音,也不产生图像,但是可以通过遥控器或者其他外部信号切换到关机或开机状态。
机顶盒连接电源,不提供主要功能的低功率状态。机顶盒只有收到遥控器、按键等外部激发信号后才能进入该状态。通过遥控装置、内部信号等方式的激发,机顶盒可以从该状态返回工作状态。
3.3
被动待机功率passive standby power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下,平板电视、机顶盒在被动待机状态下测得的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
3.4
平板电视开机静态功率on mode static power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下,平板电视在工作状态下播放静态测试图像测得的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
海信电视怎么看电视直播3.5
平板电视开机动态功率on mode dynamic power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下,平板电视在工作状态下播放动态测试信号测得的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
3.6
平板电视开机功率on mode power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用于计算和评价平板电视能源效率的有功功率,单位为瓦(W)。
注:平板电视开机功率依据5.2,从开机静态功率和开机动态功率中选取确定。
3.7
平板电视功率波动值fluctuation values of power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开机静态功率和开机动态功率差值的绝对值与开机静态功率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3.8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flat panel televisions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下,平板电视所允许的最低能源效率值和最大被动待机功率。
3.9
机顶盒能效限定值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set-top boxes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下,机顶盒所允许的工作状态及被动待机状态下的最大功率。4能效等级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