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国有六大行银行...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国有六大行银行为例
本文采用了对比分析法,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思路。提出了财报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不充分和不真实等问题。以分析六大银行的财务报表披露情况基础,通过对各大银行的进行查数据、整理并分析年报的方法,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查各项指标相关的文献,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挖掘,发现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性风险的披露存在很多漏洞,并就此提出了从监管制度,人员能力和银行管理系统等方面解决问题。希望能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对策;建议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1.研究背景
在当前的经济情况下,金融体系的透明程度不高,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在信
息披露的充分性、及时性、全面性方面问题尤为突出。其中折射出多方面的问题:在国家层面反映出的是银行业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未对企业进行严格把控。企业也未提高自身自觉性,导致信息披露的延迟延误。金融市场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市场,金融信息虽然具有复杂性,但使用广泛,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全面性也成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条件。
2.目的
(二)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成果
1.国外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
M.matthew Adachi,Patircia Jackso(2000),强调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即不真实和不充分的披露导致市场参与者对会计信息的误解,可能出现由于收集和传播会计信息而产生的披露成本超过其潜在收益。[1]
交通银行贷款利率UrselBaumann(2004),ErlendNier(2023)研究表明,提高银行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透明度,可以降低偿付能力危机。[2]
ErlendNier和UrselBaumann(2023)认为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和相关金融指标的公开程度越高、披露越透明,发生偿付危机的几率越小。[3] 
通过以上文献可以看出,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可以帮助银行防范风险,而且可以稳定金融市场。
2.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
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种是理论性的深入研究,一种是政策性的规章制度。
政策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由人民银行颁布。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由中国银监会颁布。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2023)由中国银监会颁布。
理论研究文献:郭华强(1998)对我国现行相关制度进行了若干思考,提出了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法规体系;[4]张俊良(2002)认为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银行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可以减少我国金融市场中无序竞争行为;[5]胡奕明(2002)通过编制披露指数工具和披露比例工具来衡量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程度,研究证明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比例远远低于国际水平。[6]曲宏认为改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要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强制披露信息主要是核心关键信息,自愿披露信息主要是非核心信息。[7]
(三)研究方法
二、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
(一)从国家政策方面
有利于国家对银行市场的监管,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做一定的导向。现如今商业银行发展势头猛,分布广,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难度也随之增大。建立充分、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督。完善的会计披露制度,真实反映
商业银行的情况,有利于国家对经济现状进行把控,预测未来的经济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二)从银行自身层面
有利于银行稳定发展,获得客户信任,创造更多经济利益。完善、真实、及时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对商业银行进行有利的监管和约束,促进商业银行提高运营质量和风险意识的提高;其次,真实、及时、完善的信息披露可以提高银行系统内部的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管理者根据会计信息做出合理的决策,提高经营效益,增加自身利润,增强银行内部系统的稳定性;最后,及时、真实、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能加速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提升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从而提升其经济利益。
(三)从客户选择层面
让客户充分了解银行机制,便于客户快速,准确选择银行产品,同时,给予客户足够的安全感。当下,银行产品种类琳琅满目,客户在选择产品时容易眼花缭乱,很难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产品。完整信息披露能让客户充分的了解产品,及时、真实的信息披露是给予客户及时做
出投资决策的依据。有效的信息披露使客户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在购买产品时也是公开透明的,根据具体说明选择自己满意放心的产品。
三、目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
以下以国有六大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为例子,通过查阅其的信息对各个银行近5年(2023年-2023年)的年报、中报、第一季度季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并对其及时性做一定的分析。如表3.1
表3.1六大行近5年财报披露时间汇总
商业银行应将信息披露的内容以中文编制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披露。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延迟。[8]
通过上表3.1可以看出:国有六大行的年报披露主要集中在3-4月,基本上符合商业银行信息
披露的时限要求,但是大多数银行不愿过早披露其年报,有个别银行在实际发生后未及时披露年报,拖到4月底才进行信息披露,产生了滞后披露信息,这样做原则上没有问题,但信息的时效性已经过了,实际上会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者说这样的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没有实际意义。
(二)信息披露缺乏真实性
商业银行的财务人员是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执行者,银行的信息质量可靠程度与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程度息息相关。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非常重要。(一方面:由于企业管理层为了吸引投资,逼迫会计人员将企业的账目做得漂亮化;另一方面:有的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核算时未按照正确的准则方法犯专业性的错误。)下表收集整理了六大行财报信息的典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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