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福利发放标准
开斋节是哪天  很多人都会觉得事业单位的福利一定非常的不错,那么具体的福利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事业单位福利发放标准,欢迎阅读!事业单位福利发放标准(一)一、 职工福利制度概念职工福利制度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职工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保险待遇以外,对职工在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照顾的制度。
  二、 职工福利制度的主要作用1. 对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2. 对职工部分支付的弥补作用;3. 有利于恢复工作能力,维护身体健康;4. 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进行。
  三、 几项主要职工福利制度1. 福利费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项费用制度。
  现在的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2.5%的比例提取,96年已由财政直接划到单位,主要用于:职工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零星物品的购置、慰问住院职工等。
  2. 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是国家为弥补居住在寒冷地区职工宿舍取暖所支出费用而建立的一种福利性补贴制度。
  (1)91年冬季补贴标准由每人15元调整30元;(2)凡单位对职工宿舍提供取暖而不收取取暖费
的,不再给职工个人发放取暖补贴;(3)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 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10元,书报费18元、洗理费19元、电费3元,合计50元。
  4. 死亡待遇制度,包括丧葬费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现属离退科业务范围)。
  5. 生育待遇制度,包括假期、假期待遇和医疗服务(现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 疾病待遇制度:是职工在患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所在单位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包括医疗待遇和生活待遇两部分。
  (1) 医疗待遇:(2) 生活待遇:(豫人薪[1999]14号;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再发给;b、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费发给;c、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工资及有关津补贴。
  7、探亲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与分居两地的配偶、父母团聚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福利制度。
  (1)、享受探亲的条件:凡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注:a、工作人员连续和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半年的,当年年终奖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假期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全工资发给。
  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国发[1981]36号、豫政[1981]184号)8、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而采取的每年有组织地分期轮休制度。
  参加工资满5年不满10年的国家正式职工,每年休假十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参加工作不满五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豫[1991]99号、洛委[1991]27号)9、事假制度:是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同意的一种制度。
  10、工作时间制度:即工时制,是指国家对全国职工统一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法律效率。
  在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有效保证了职工休息,促进了职工健康,带动了消费市场,提高了经济、社会效益,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
  事业单位福利发放标准(二)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有11天。
  包括: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少数民族享受的节日我市少数民族享受的节日主要指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开斋节,根据《关于“开斋节放假问题的通知》,逢“开斋节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职工均放假一天(包括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兹别克、保安、东乡和萨拉等10个民族)。
  四、婚假法定婚假期限为3天。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五、丧假经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
  六、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七、哺乳假文件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纪检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40号)等。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两次各30分钟,可合并使用);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措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月。
  哺乳假待遇:机关工作人员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工作性津贴按80%发放,生活性补贴全额发放。
  事业单位职工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绩效工资按照本单位考核办法执行。
  八、病假1.基本工资: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知》(国发〔1981〕5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2.津贴补贴:市人力社保局、市纪检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40号)连续病休假时间在2个月以内的,工作性津贴全额发放。
  连续休病假时间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9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的,全额发放。
  连续休病假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70%发放;工作年限满10年的,按80%发放。
  事业单位职工绩效工资按照本单位考核办法执行。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