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2020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 号】聊政办字〔2020〕49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应急预防
2.1秋冬季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2.2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3预报预警
3.1预警分级
3.2监测预报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响应程序
4.3污染物减排比例
4.4响应措施
4.5工业企业停产及限产要求
4.6保障类企业及重点工程审核
4.7视情减少对小微涉气企业的管控措施
4.8响应终止
4.9后期评估
5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
5.1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的内容
5.2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的时间与形式
5.3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的组织
6组织领导
6.1组织机构
6.2机构职责
7应急演练
8应急制度
8.1建立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
8.2建立应急期间的督导制度
8.3建立应急期间的企业失职追责制度
9预案管理
9.1预案宣传
9.2预案培训
9.3预案备案
9.4预案修订条件
10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在2019年《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83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0〕34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66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预防、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组织领导、应急演练、应急制度、预案管理、附则等10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发生预警和应急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应急预案和响应措施的实施方案,以及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的应急减排清单。
天气预警级别 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应当包括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为落实应急预案
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应急预案体系图:
应急预案体系图.png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差异管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参与。
2应急预防
2.1秋冬季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措施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商务和投资促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开展针对工业废气排放、堆场扬尘、城市建筑施工扬尘、交通运输扬尘、机动车限行、车用燃油品质保障等工作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大
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应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采暖期。
2.2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聊城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成果,比对当年新建项目、工商注册、排污许可等清单,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对辖区内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明确的39个重点行业的所有涉气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进行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非重点行业但属于城市主要涉气企业的,也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涉民生的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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