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为紧急预警防控和快速有效处置环境空气重污染,保障众 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 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 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 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 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 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 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 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摆上突出 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 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 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 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 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 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 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 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 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 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 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 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 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 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 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 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 (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 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 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
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 报预警、信息发布,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 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
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 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
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
天气预警级别
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 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
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 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
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 批。
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 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
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 案。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 路扬尘。
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 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 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 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 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采取必要 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 障。
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 舆论引导、舆论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 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 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 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 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
重顺序依次为ni级、ii级、i级,分别对应黄、橙、红预警, 红为最高级别。
(一)n级黄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 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 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预警。
(二)11级橙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 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
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 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 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 审批,启动橙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 应急办备案。
(三)1级红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 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 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 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 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 批,启动红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 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发布
(一)黄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 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发布,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暂停或减少户 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