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08521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计算机软件系统理论体系支撑下的“实用型”、“应用型”高层次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使学生能够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能够按照软件系统工程思想进行大型软件设计、开发、研制、产品化、实施、组织、管理和关键技术研究;在毕业时能够从事软件工程独立设计和实现行大型软件系统、软件产品的研制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并能够对软件开发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具体要求是:
1、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计算机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方法、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等工作的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达到基本的数学和语言要求;熟练掌握英语,具备良好的阅读和撰写
外语资料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拥有较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工作能力,通晓和遵守相关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校外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软件工程校外专业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以及相关的工作成果。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专业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在教学上采取“任务驱动”,由导师指导学生以解决具体问题所需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为体系,进行课程学习。具体措施如下:
1、突出强调教学要紧密联系软件研发、管理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术;
2、强调项目拉动教学和案例教学在教学方式中的重要地位,广泛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把课堂讲授、小组讨论、互动研讨、情景教学以及实战训练有机结合起来;
3、成立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4、加强与软件研发企业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安排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锻练,分配学生以不同角,模拟软件产品研发和项目管理过程来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为促进软件工程硕士教育的国际化,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外原版教材,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双语教学。
指导组应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3)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4)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参见课程设置表,总学分数不少于32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软件工程专业课程1、公共课程(政治理论、外语等),要求修满4学分;
2、基础理论类课程(数学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要求修满6学分;
3、专业技术类课程,至少修满6学分;
4、选修课程,至少修满10学分;
5、校外专业实践,要求修满6学分。
五、中期考核
1、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学院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1)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评定:研究生要认真做思想小结,并认真填写好中期考核表的自我总结。
(2)对课程成绩、完成学分情况进行审核。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中期考核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开题,并由各指导组统一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知识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两方面内容,并
进行详细答辩。开题报告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背景知识和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文献综述能力,采用口头报告(10-15分钟)和书面报告结合形式。开题第一次未通过,允许1-2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要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
2、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4、5月份进行。
3、考核程序: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参加。考核组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成绩优良,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未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分管研究生的院长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院办公室,由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软件工程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学位论文应包括:摘要(中、外文)、目录、引言、主要内容(研究背景、理论推导、实验与计算、结果与讨论等)、参考文献、致谢、必要的附录和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学位论文应做到具有创新性,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概念准
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论文按规定统一格式排版,具体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编写格式的要求”。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授予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指导教师和院学位委员会要在答辩前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主要材料包括:(1)成绩单;(2)发表论文原件或刊用证明;(3)参加学术活动情况;(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5)学位论文答辩前要求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和本专业权威期刊或具有CN刊号的杂志上发表或接受。
对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根据情况可建议其延长学习时间。
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注:带*号的专业课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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