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中国梦中国需要在改善六项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
为了实现中国梦中国需要在改善六项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
(2013-04-29 17: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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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的发展与其基础之间的关系是树体与根系的关系,唯有特别粗壮、发达的根系才有足够的能力供养和承托参天大树。为了实现民富国强的中国梦,中国需要在改善六项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至少建成不亚于西方的国家发展基础。
张汉音: 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条件
2013-04-29
张汉音
中国聚焦
  从根本上说,实现中国梦必然是一个发展和转化整个国家的生命能量的过程。生命能量的整
体实力越强大,梦想就越能得到成功的实现;生命能量的利用效率越高,梦想的实现结果就会越好。
  正因为如此,对于实现中国梦来说,或者广而言之,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有效发展来说,在基础层次要做的工作莫过于:
一、建立优秀的教育体制和科学技术发展体制,借以提高生命能量的素质和發展其整体实力,进而把这种实力转化为高度发达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生产能力。
  二、打造优秀、坚实的文化根基,包括形成一个具有较高道德理性水平的价值与道德体系,以及一种富于高度认知理性、高度认知智慧的文化积淀,去引导和帮助社会成员,把自己的生命能量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有利于个人和国家发展的产出性正能量,并防止他们把生命能量转化为负能量,即转化为拖累社会或反社会的行为。
  三、建立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去弥补道德价值体系的社会制约力不足,以震慑的方式,阻止道德与守法观念薄弱者,把生命能量转化为反社会的行为,从而保障整个国家的生命正能量,得以在健康有序和较少干扰的条件下,转化为生产力和创造力。
  四、对经济、法律、医疗、教育、政府的管理与服务等所有社会运作制度,建立其运作的公正公平性,诚实无欺性,守法拒贪性和在职人员的高度敬业性。这一项条件的确立,可以避免社会成员把生命能量耗费在追求不正当、不公平的利益之上,或者耗费在不得已而采用邪门歪道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之上。
  五、建立能够产生廉洁高效的政府、能够防止独裁者、平庸者当道的政治制度。政府的好与坏,高效与低能,是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整体生命能量,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得到有效的发展和利用的关键因素。
  六、还要建立一支具有足够的威慑力、能够迫使强敌不敢贸然侵犯的军事力量,以便有效地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其他国家核心利益,从而维护国家能量的施展空间,并避免社会成员的生命能量受到外敌的支配和摧残。
  中国梦的成功实现,需要建立在这些条件共同构成的雄厚的基础之上。但是,中国目前所拥有的基础,与需求相比差距甚大。
  以教育体制为例,中国目前的教育制度,是以灌输书本知识为主要教育内容,以考试为驱
动学习的主要机制。这种制度很难培养出有能力超越现有认知架构的世界一流思想家、科学家或者能够在世界舞台上开疆破土的一流企业家,更谈不上大批量培养,因为第一流人才需要特定的人文素质和人格素质,而不是仅仅擅长于已有知识的传承;中国现有的教育制度,缺乏培养和发展这些素质的机制、意识和有效的引导力量。
  再以文化基础为例。为了点出需要改进的主要之处,我们不妨做一个简单的比较。首先,思想是否强调严谨和深度,做工作是否注重严谨和质量的高度,这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整体而言,在这方面中国比不上德国。论精益求精,中国比不上日本。论追求创新和全球领先的精神,中国比不上美国。论职业和做人的诚信,中国比不上新加坡。论重视社会运作制度的公平、公正和身体力行的执着,论敬业精神,论强调言行举止的文明素养,中国远远比不上所有的发达国家。这些文化的差距,都与发展和利用生命能量息息相关,与国家的发达与不发达息息相关。
  在这些较为直观的文化差距的背后,存在着更值得关注的两种深层文化差距:其一是道德理性,其二是对于人的价值与尊严的认识。
摆脱家庭建立公共伦理
  就利益取向而言,绝大多数中国人最主要的关注是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对亲朋的利益有所顾及,对陌生人的利益关怀甚少。以家庭为重心的道德理性具有两面性,有利于家庭及其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是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其如影随形的排他性则是负面的、消极的。对非家庭成员的很少关注、不关注,以及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便是排他性的典型表现。
  这种相对狭隘的道德理性,是在社会大变迁的条件下,众多中国人为了本人和家庭而使用各种方式追逐不公平、不正当利益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基础,也是众多商人不诚信、众多官员和非官员迷恋于职业寻租的心理与文化基础,是中国的社会运作制度很容易违背公平和公正、很容易遭到权势、金钱和人脉关系的心理根源和文化根源。
  西方国家在经历了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形成了一种超越家庭重心的道德价值观——即社会理性。这种道德价值观的出发点,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主张尊重所有社会成员的平等权益,主张建立能够体现所有社会成员平等权益的社会运作制度,并且要求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此种制度的约束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为所欲为、不惜牺牲他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去追求个人和家庭私利。
  于是,在这些国家里形成了基本公平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制度、政府运作制度、教育制度等,而且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够自愿地用法律和相关运作制度的规则,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这个前提之下谋求个人的最好发展。这是一种兼顾个人、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观,和由此而建立的社会运作制度,具有鲜明的社会理性内涵。这种价值观及其衍生的制度,基本上公平地保障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与中国相比,也显著地减少了每一个人的办事成本,避免了很大比例的官员和普通公民陷入铺路、贪腐和操弄人际关系黑厚之术的局面。
  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西方的主流社会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认识也出现了质的飞跃,摆脱了神权主宰一切的传统意识,认识到了人的力量,也就是人通过努力可以认识世界、驾驭世界的力量。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又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对个人权益和尊严的强调,以及对所有社会成员的权益和尊严的尊重;对发展和表现个人能力(亦即自我实现)的强烈追求;对与此相关的独立自主和自重的高度认可;对凭借创新能力、以自己的独特方式在某个方面改变世界的强烈欲望(比如以比尔·盖茨或乔布斯的方式改造世界)。
  他们同时形成了对软弱、依赖、懒惰、缺乏进取精神、不自重和无视他人权益等有损个人
尊严的行为的鄙视。这种价值观在西方国家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是这些国家的卓越人才赖以获取成功的最基本的心理动力和文化动力,是西方国家赖以实现创新和发展以及教育、科技领先的最基本的心理与文化动力。这样的动力在中国是相当匮乏的。
  国家的发展与其基础之间的关系是树体与根系的关系,唯有特别粗壮、发达的根系才有足够的能力供养和承托参天大树。为了实现民富国强的中国梦,中国需要在改善六项基础条件上下大功夫,至少建成不亚于西方的国家发展基础。
  实际上,由于西方的制度与文化基础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包括西方文化造成的国家利己主义的狭隘性、强霸性和西方发展模式在未来的不可持续性,为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中国打造的综合发展基础应超越西方。
中国十个最邪门的地方
作者是退休社会学教授。退休前任台湾辅仁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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