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
个人防护要求
一、院感防控
(一)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特别是收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的医疗机构,要注意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降低院内传播的风险。
(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防护和加强防护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1.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3.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正确
穿脱防护用品。
4.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感染风险釆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当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当戴外科口覃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穿隔离衣。
(3)进行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
(4)当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三)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培训患者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流动水洗
卫生要求手,手上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限制患者探视或陪护,减少院内交叉感染。
(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五)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
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依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WS/T311.2009《医
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医务人员在开展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等感染性疾病诊疗等活动时要做好职业防护工作,主要要求如下:
(一)手卫生
1.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配备暖手器或一次性使用擦手纸巾。
2.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
(1)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洗手和/或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前。
b)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c)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d)接触患者后。
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
(2)下列情况应洗手:
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
b)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
(3)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4)下列情况时医务人员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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