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卫生防疫控制要求和实施方法
D.1 公共自行车辆消毒
D.1.1 消毒一般要求
D.1.1.1 消毒对象应包括供用户使用的车辆、调运设施以及服务站点、存放仓库、维保场所,有桩公共自行车的消毒对象还应包括服务站点的锁止装置和自助服务机,供用户使用车辆的车把、刹车把、车座及升降开关、车锁开关等高频接触部位应进行消毒。
D.1.1.2 在对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商贸、医院周边、热点小区附近的车辆进行消毒时,在消毒用品数量允许的情况下,宜对所有品牌的车辆进行“无差别消毒”。
D.1.2 消毒步骤
D.1.2.1 清洁
应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及公共自行车辆进行清洁,保持服务站点亭身、亭内、户外广告牌、其他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自行车辆的干净、整洁,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 清扫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地面垃圾;
—— 使用清洁抹布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的锁止装置、自助服务机进行擦拭、清洁;
—— 清除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亭身、户外广告牌、锁止装置、公共自行车辆的粘贴物;
—— 使用清洁抹布对公共自行车辆进行清洁,要求车筐和钢圈干净、无粘贴物。
D.1.2.2 消毒
服务站点及公共自行车辆消毒按以下步骤进行:
—— 使用已配制好的消毒液经常量喷雾器对服务站点的锁止装置面板、自助服务机以及公共自行车辆的车座(含亲子座)、车把、把套、锁链均匀喷洒;
—— 待消毒作用时间后,使用清洁抹布对消过毒的锁止装置面板、自助服务机、车把、车座(含亲子座)、锁链进行再次擦拭,去除消毒剂残留。
D.1.2.3 清洁消毒用具处置
D.1.2.4 完成清洁消毒的擦拭抹布,应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将其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净并烘干或晾干,清洁消毒40辆~50辆公共自行车辆宜更换擦拭抹布。
D.1.2.5 应将常量喷雾器中残留液倒于专门容器中,用清水冲洗常量喷雾器和喷嘴,以免堵塞。
D.1.3 自行车辆调运
执行公共自行车辆调运任务的机动车应在清洁消毒后方可运行,调运工作人员应按D.2进行卫生防控。调运到服务站点的公共自行车辆按D.1.2进行清洁消毒。
D.1.4 维保场所
调运至维保场所的公共自行车辆应按6.1实施清洁消毒。维保场所的公共自行车辆调运至服务站点时,应进行清洁消毒。维保场所的工作人员应按D.2进行卫生防控。
D.1.5 记录要求
完成清洁消毒作业后,宜使用手持终端设备,通过互联网监控平台反馈相应服务点的清洁消毒情况,并在服务站点的消毒记录表上进行登记,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A。
D.2 工作人员防控要求
D.2.1 服务站点人员配备
每20个~30个服务站点宜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清洁消毒工作,高风险服务站点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D.2.2 人员防控要求
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应统一穿工作服,佩戴手套进行作业。工作服、手套宜每日更换,更换的工作服、手套应洗涤、消毒。
D.2.3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应持绿“健康码”上岗,并实行每日健康监测,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应及时停止其工作并上报。应检查工作人员的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来自或途经疫情等重点地区的返回人员,按要求进行隔离,符合要求方可上岗。
D.3 应急处置
D.3.1 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及时对一线服务人员和非一线服务人员开展卫生保障和个人健康相关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D.3.2 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应根据各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一线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及应急防范运营能力进行培训。
D.3.3 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排查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人员的通知后,应配合调取该用户全过程用车记录,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追溯,对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并对密切接触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
D.3.4 服务人员初步判断为可疑感染人员时,企业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中如有发热症状应进行隔离处置。无发热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可进行健康登记,按要求居家医学观察,并报告身体状况,医学观察期满后,方可上岗。
D.4 疫情防控等级划分
D.4.1 应结合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的乡镇(街道)相关疫情风险等级和DB33/T 2243-2020的风险评估五地图区域的规定,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设置和运营情况进行疫情防控等级分级。
D.4.2 疫情防控等级以服务站点为单位,分别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五个等级。服务站点防控等级按如下条件自高往低进行判定:
a)高风险服务站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该服务站点为高风险站点:
—— 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该区域为“高风险”区域;
—— 接受与疫情相关病人的医院周边服务站点;
—— 日均租用量>200人次的服务站点。
b) 较高风险服务站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该服务站点为较高风险站点:
—— 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该区域为“较高风险”区域;
—— 交通枢纽、地铁周边服务站点;
—— 日均租用量达到120人次<日均租用量≤200人次的服务站点。
c) 中风险服务站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该服务站点为中风险站点:
—— 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该区域为“中风险”区域;
—
— 住宅区、企业、学校、商贸中心周边服务站点;
—— 日均租用量达到60人次<日均租用量≤120人次的服务站点。
d) 较低风险服务站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该服务站点为较低风险站点:
—— 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该区域为“较低风险”区域;
—— 日均租用量达到30人次<日均租用量≤60人次的服务站点。卫生要求
e) 低风险服务站点
出现以下情况时,该服务站点为低风险站点:
—— 市疫情防控管理行政部门发布该区域为“低风险”区域;
—— 日均租用量在≤30人次的服务站点。
D.5 时间和频次
服务站点与公共自行车辆清洁消毒时间和频次见D.1。
表D.1服务站点与公共自行车辆清洁消毒时间和频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