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参考答案(王悦)
刑事诉讼法参考答案(王悦)
刑事诉讼法作业
一被害人杨凤因其男友苏可有赌博的不良嗜好,多次规劝均无效果,遂决定与其断绝恋爱关系,但苏可不同意,经常纠缠杨凤,并威胁说:“你不跟我谈,就别想有好日子过。”杨凤对此不予理睬,苏见纠缠、威胁都不起作用,便怀揣一瓶硫酸,约杨凤最后谈一次。善良的杨凤未想到一见面,苏可竟将硫酸泼向自己的脸部,致杨凤右眼失明,面容被毁。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苏可有期徒刑8年。
(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她可以采取那种法律救济措施?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答:(1)杨凤作为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向市级检察院请求抗诉。市检察院应在收到杨凤请求后五日内决定是否抗诉并对杨凤进行答复。
(2)书上61页----62页
二被告人张某,男,35岁,某市工人。被告人张某与同事甲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撕打。张某一时冲动,
将甲某打死。作案后,张某畏罪潜逃。公安部发布通缉令抓捕张某,市公安局也组织干警进行抓捕。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也被派往外地追捕张某。此时王某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他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曾经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宜参加本案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人答复:王某主动提出回避是对的,但
因本案案情重大,时间紧迫,王某仍需要参加侦查、抓捕工作,是否回避的问题,以后决定。王某接受任务,继续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问题: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该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做法合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侦察人员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本案中,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妹妹虽然曾有过恋爱关系,但不属于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所以说王某不需要回避,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做法是合法的。
三被告人侯某,男,24岁,工人。被告人王某,男,25岁,汽车司机。被告人刘某,男,27岁,汽车司机。某年的5月10日,家住甲市的被告人侯某、王某、刘某在一起喝酒,其间,侯某提出:“弄个小玩玩”,王某、刘某表示同意。当晚10时许,被告人刘某将本单位一面包车开出,三人驾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伺机作案。当女青年孙某骑车迎面而来时,被侯某、王某劫持上车,汽车朝乙市开去。途中三个被告人了该女青年,直到车开到乙市境内后,行为仍为实施终了。受害人被后又被抛出外,恰遇乙市的治安联防队员及时报案,乙市公安机关当夜将窜至乙市的三个被告人抓获归案。
甲乙两市法院在管辖权上存在争议。甲市法院认为此案应由乙市法院审理,理由是:此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始于甲市,但犯罪行为的完成是在乙市境内,乙市也是犯罪地的一部分;第二,此案是由乙市公安机关侦破,并由乙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乙市法院受理更为方便。乙
市法院认为,此案应由甲市法院受理,理由是:被告人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事实的,并居住在甲市;本案在向乙市法院起诉时,该院即提出异议,尚未受理。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市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答:甲市、乙市的法院对此案均有管辖权。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侯某、王某、刘某三个人在甲市密谋妇女,在甲市劫持了妇女孙某,并实施。行为从甲市一直持续到乙市,后被抓获。甲乙两市均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甲乙两市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四被告人周某,男,26岁,无职业。周某平时游手好闲,以赌博为生,结果负债累累,即起抢劫之念。某日晚,周某手持铁棒打伤一女青年,抢走手机一个,现金一千余元,又将女青年,并将其扼死,杀人灭口。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周某认为自己的罪行十分严重,而且证据确凿,杀人理应偿命,辩护也不能免于一死,因而表示不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法院遂将这一意见记录在案,
公开审理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以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以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法院的审判中有无错误?理由是什么?
法院应为周某指定辩护人,周某作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依法应为其指定辩护人,缺这一程序,是错误的。此案涉及妇
女,是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应不公开审理。
五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外贸公司经理,因涉嫌走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5月2日被监视居住。事隔不久,该地区发生系列抢劫杀人案。公安机关因警力不足,暂停陆某走私一案的侦查。直到12月7日公安机关才决定解除对陆某的监视居住,但未向他和所在单位说明。
问题:公安机关的上述做法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1 公安机关不得以警力不足为由暂停对陆某走私案的侦查。
2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案中对陆某的监视居住已超期,行为违法。
3 撤销或监视居住应制作《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送达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陆某。
六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然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紧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强走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0元。公安人员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以及三角刮刀、菜刀各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
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小妹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0元的犯罪事实。
问题:(1)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分项列举)
(2)本案中有哪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答:1 物证:鞋印金项链现金三角刮刀菜刀
2被害人陈述:张小妹陈述
3犯罪嫌疑人供述:李大龙交代
4鉴定结论: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经鉴定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相同。
5 证人证言:小王报案
直接证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
间接证据:鞋印金项链三角刮刀菜刀鉴定结论
七犯罪嫌疑人陈甲,男,30岁,农民,某县人大代表。陈甲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妹妹陈乙,22岁,从小由陈甲一手带大。陈乙与邻村青年农民刘某是中学同学,两个人感情很好,私下相许愿结为终身伴侣。陈某得知此事后,因嫌弃刘某长得矮小,配不上其妹妹,不同意陈乙与刘某来往,并将陈乙介绍给一退伍军人,某村养猪专业户。陈乙执意不从,陈甲因此事对其妹妹进行辱骂、殴打。某日,陈乙去镇上买化肥,路上恰逢刘某,二人边走边谈,终于约定待选好时间后私奔成婚,但不巧被与陈家同村的赵某窃听。赵某遂回家转告了陈甲,陈甲当即手提一根扁担赶往镇上,碰到陈乙和刘某后,将刘某赶走,并把陈乙扭回家中辱骂、殴打并将其反锁在她的房间内。陈乙痛感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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