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金运政罚〔2022〕4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金运政罚〔2022〕4020)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案号】金运政罚〔2022〕4020 
【处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3375440000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33754461000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33754461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 
【处罚日期】2022.01.19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张敬柯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1:58 
处罚名称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运政罚〔2022〕4020
被处罚对象
张敬柯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1月18日10时30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兰溪市沈村高速公路路口对浙A3N829/浙AWR59挂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张敬柯,车辆所有人是杭州常叶运输有限公司,该车装运磷酸从宁海到兰溪市江南开发区,兰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的违法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进行调查处理。1月18日,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1月19日兰溪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笔录、对张敬柯的询问笔录、张敬柯身份证影印件、从业资格证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行驶证影印件、行驶证影印件等相关证据。
高速路免费时间202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张敬柯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分行。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得超出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9
处罚机关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